台灣新聞通訊社-被民眾黨批「在公投數量說三道四」游盈隆反問:法律有禁止這麼做嗎?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16日於立院受訪。(袁茵攝)

藍白有意提6個公投綁年底選舉,中選會主委游盈隆日前表態,公投數量「一個恰恰好、兩個有點多、三個受不了。」但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批評,中選會要扮演的角色就是把選務做好,法律未授權中選會主委在公投數量上說三道四。而游盈隆今(16日)反問,「法律有禁止機關首長這麼做嗎?沒有嘛!」法律反而是鼓勵機關首長針對業務向社會說明。

立院內政委員會今(16日)審查藍委及民眾黨團提出的《公投法》修正草案,包括《公投法》21條修正草案,增訂公投案數如超過一定案數時,應全部印製於同一選票上;以及《公投法》第23條文修正草案,將公告成立後3個月舉行公投改成1個月,確保為避免朝野攻防、中選會審查延宕,導致公投案無法綁年底選舉。

被問到藍委提案,將現行公投案公告成立後3個月舉行公投,更改成1個月,但中選會是否窒礙難行?游盈隆表示,「那當然!那會發生非常嚴重的後果。」2018年之所以造成不勘回首的慘痛經驗,原因很多,但其中一點就是10幾項公投案都在投票日前不到2個月公告成立,這造成選民投票時猶豫不決、很難判斷,所以在投票所裡面花很多時間,是造成整個投開票耽誤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游盈隆提及,既然現在已修正為公告後3至6個月舉辦公投,這是一個進步,「我們不應該再走回頭路,不該開倒車,那樣反而造成不想看到、很不好的後果」。

至於游盈隆先前對公投數量做表態,但黃國昌日前批評,中選會唯一該做的就是把選務做好,不該對公投案數量說三道四?游盈隆稱,自己有注意到黃國昌此番談話,「我覺得他們都有自己的黨的立場,這個我尊重。」

游盈隆指出,黃國昌稱法律沒有授權政府機關首長針對業務向社會說明,但法律是鼓勵機關首長這麼做,「那我也可以問說『法律有禁止機關首長這麼做嗎?』沒有嘛!」

游盈隆強調,自己尊重黃國昌的發言,但對於中選會所處理的相關業務,例如公投綁大選在什麼樣情況下可能會造成災難,以及什麼情況下可兼顧兩者,一方面辦好選務、一方便辦好公投,他才提出「帕瑞妥最適境界(Pareto Optimality)」。

游盈隆說,社會已開始在思考此問題,就是當兩者都是大家要的,包括選舉、公投,但綁在一起的時候,到底多少公投案對民主社會選舉是好的?這是很重要的思考,且國人應該正視此問題。

2026/07/16 10:3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6001836-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