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政務次長何晉滄說明經濟部書面報告的看法。記者曾原信/攝影
針對各版無人機條例草案差異,經濟部表示,藍白版本較關切產業發展、法規制度、測試場域、監督機制等事項,這些均已納入「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推動;既有之產業創新條例、民用航空法、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亦已建置相關獎勵及管理制度,應可回歸現行推動機制持續辦理。
立法院經濟、外交國防、財政三委員會16日聯席會議,審查「四版本無人機條例草案」並進行詢答。
經濟部書面報告說明,針對民眾黨團版訴求促產業發展,及規定行政院設置「國家無人機產業發展戰略特別委員會」,統籌推動全國無人機產業政策,目前行政院已於2025年核定「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計畫期程為六年,經費需求約442億元。
經濟部指出,現有「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就產業發展、國防自主、民主供應鏈之三大發展目標,從市場、技術、環境、法規四大面向,分別提出推動策略與措施,預期在2030年無人載具產值可達400億元,並打造台灣成為無人機民主供應鏈的亞太中心。
經濟部表示,前述計畫亦規範有追蹤管考、檢討精進之機制,由行政院副院長邀集各部會定期召開「無人載具產業發展及管理機制專案會議」,統籌、協調及推動無人載具產業發展之各項工作。
考量民眾黨團提案均與無人機產業發展相關,且已納入上開統籌型計畫內推動,並由行政院定期召開會議追蹤管考;另有關飛航、頻譜、資安之管理,可信任非紅供應鏈及無人機採購之規範,以及產業發展所需協助措施等,均已由相關部會依主管法令配合執行,經濟部建議無須另立法規範。
針對國民黨團版,經濟部回應,依「台灣卓越無人機海外商機聯盟」成員分布情形,國內無人機相關業者已散布於北、中、南各區,其中北部164家、中部57家、南部46家,且各區均涵蓋整機、模組及零組件等不同供應鏈層級,各自形成完整供應鏈體系,產業能量並未集中於單一地理區域。
經濟部指出,有關訂定國產化比例部分,依軍用商規無人機原型機盤點,小型無人機國產化比例約七成、中型約六成及大型約三成。
經濟部提到,因無人機種類多元,各型載具之國產化比例各有不同,國產化條件尚涉及技術與市場等不確定因素,國民黨團版以統一標準且以明定比例方式立法規範有其執行難度,且規範過嚴可能造成後續採購困難的問題,並缺乏依實際情形彈性調整之空間。
另有關無人載具產業發展事項,包含目標及策略之擬定、滾動檢討機制、產業協助措施、測試場域、技術合作與驗證等事項,經濟部表示,均已納入「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推動,或現行法令已納入規範,故建議無須另立法規範。
2026/07/16 10:22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963106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