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名國中剛畢業的少女因為交友問題,遭父親拿藤條痛毆,四肢幾乎都有瘀青痕跡,她逃到友人家中居住,桃園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獲報,目前已經緊急安置,警方也聲請緊急保護令,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追究責任。(玉山里里長林于翔提供)
桃園市1名國中剛畢業的少女因為交友問題,遭父親拿藤條痛毆,四肢幾乎都有瘀青痕跡,她逃到友人家中居住,桃園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獲報,目前已經緊急安置,警方也聲請緊急保護令,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追究責任。
玉山里里長林于翔說,接獲里民通報,1名少女因為被父親暴力毆打,選擇逃離家裡,找上同學幫忙,因此住到里民家中,原本里民覺得不對,發現少女四肢有被毆打痕跡,決定通報里長。林于翔說,發現妹妹身上許多瘀青痕跡,趕緊送往醫院驗傷,也同步通報警方,員警因為擔心爸爸前來醫院,也在旁戒護。
林于翔提到,妹妹自述常常被父親毆打,媽媽也因此受不了家暴而離婚。他又說,妹妹的姑姑曾來醫院探視,妹妹得知後,一度以為姑姑要帶著爸爸來,在急診室崩潰大哭,看了實在於心不忍。只希望這個妹妹能夠真正被接住,不要再把她送回恐懼裡。
家防中心表示,獲報後已經立刻派員處理,經社工訪視調查少女因交友議題遭父親不當管教致傷,社工評估暫交由親屬照顧,後續將視少女身心需求,必要時連結心理諮商資源提供輔導,並就少女父親不當對待致傷行為違反兒少權法規定將裁處強制性親職教育,以提升其親職功能。
社會局表示,因少女尚有手足,為進一步確認其有無遭受父親不當對待,社工已逐一面訪少女3名手足,並確認手足皆無受傷,未有遭父親不當對待情事。
社會局提醒,青春期孩子正處於身心發展的重要階段,親子間因交友、生活習慣或價值觀差異而產生衝突在所難免,建立良好的親子溝通是預防家庭暴力的重要基礎。呼籲家長應尊重青少年的成長需求,透過傾聽、理解與陪伴,引導孩子學習表達情緒與解決衝突;孩子若遭遇家庭暴力或感到自身安全受到威脅,也應主動向可信任的親友、學校老師、社工或撥打113保護專線尋求協助。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2026/07/15 16:1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500339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