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菜刀、水果刀全插身上!台中男稱拜拜求平安 法官不買單

台中男大喇喇攜4刀拜拜又逛超商,嚇到民眾報警被逮。(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怕切菜傷手,竟帶著4把長刀去拜拜,參拜後還直接插在腰間逛超商!台中何姓男子這套「求平安」辯詞法官可不買單,法院認定他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殺傷力刀械,裁罰6000元,刀具也得全數沒收。

裁定指出,何男於今年5月29日晚間6時48分許,進入台中市南屯區一間便利商店時,後腰及口袋各插著2把刀。其他顧客發現後心生不安,隨即報警,員警趕抵現場,從他身上分別查獲28公分小菜刀、29公分水果刀、26.5公分麵包刀,以及19公分折疊水果刀各1把。

何男接受警詢時坦承,4把刀都是自己的。他解釋,平時使用刀具切東西時,經常不慎割傷手指,因此當天特地把刀帶到知名的南屯復興宮參拜,希望祈求平安、不要再切到手。

不過,何男拜拜後並未將刀械妥善包裝收起,而是直接插在後腰與口袋。他還聲稱,離開宮廟後曾聽見「莫名其妙的聲音」,懷疑有人要對他不利,因此一度拿起其中一把刀,之後進入超商便遭警方查獲。

法院檢視扣案照片後認為,4把刀的刀身均為鋼質,外觀銳利,若持以攻擊他人,足以傷害生命及身體,依一般社會通念,均屬具有殺傷力的器械。

法官指出,若何男確實只是帶刀前往宮廟參拜,結束後理應妥善收好,而非將刀子插在腰際及口袋中,公然隨身攜帶。何男所提出的說法,不能認定具有正當理由,其行為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台中地院審酌何男攜帶刀械的動機、手段、可能造成的危險及事後態度,裁處罰鍰6000元;扣案4把刀均屬他所有,且為違序行為所使用的物品,一併宣告沒收。全案可抗告。

2026/07/14 21:1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400440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