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大學分科測驗於今(14)日舉行第二天考試,大考中心再查獲2起考生攜帶電子產品入座的違規案件。(本報資料照/鄧博仁攝)
115學年度大學分科測驗於今(14)日舉行第二天考試,大考中心再查獲2起考生攜帶電子產品入座的違規案件,分別為配戴智慧型手錶及藍牙耳機,其中藍牙耳機更與放置於試場外背包內的手機保持連線,兩起案件都將提報考試審議委員會討論、議處,最重該科將以零分計算。
分科測驗已在昨(13)日第一天考試發生AI眼鏡違規事件。一名考生於物理科考試時攜帶AI眼鏡入場,起初否認配戴AI眼鏡,經金屬探測器確認後查獲。此案將由大考中心送交考試審議委員會審議,若認定情節重大,最重可取消考試資格。
至於今天的情況,大考中心主任張新仁表示,今天首節歷史科共查獲18件違規,主要仍是考生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且未在規定時間內補送。此外,監試人員也查獲2件攜帶不可攜帶物品入座案件,其中一名考生在查驗身分時,被發現配戴智慧型手錶,由監試人員先行保管;另一名考生則於上午8時41分考試開始後,被發現配戴藍牙耳機,監試人員進一步查驗後,確認耳機仍與放置於試場外背包內的手機連線。
張新仁提到,分科測驗簡章已明定試場規則,不得攜帶具傳輸、通訊、記憶、拍攝或計算功能的電子產品入座,包括手機、智慧型手錶、智慧眼鏡、智慧手環、耳機、計算機及電子辭典等。
張新仁也說,監試人員發現違規物品後,會先暫時保管,完成查驗及拍照程序後歸還考生。不過,兩起案件均違規,將依法提報考試審議委員會討論並作成處分。
大考中心再次提醒考生,各考場均清楚公告禁止攜帶入座的物品,呼籲考生應確實遵守試場規定,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以免影響自身考試權益。
2026/07/14 13:4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4002652-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