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排糞水遭檢舉!恐怖男「挖出鄰居眼球」辯:輕輕一戳就掉 判14年半

52歲簡男因排放糞水問題,去年4月17日在新北市雙溪區太平路住處與鄰居69歲連男發生糾紛,過程中用手指挖掉連男雙眼。(中時資料照/翻攝畫面)

新北市雙溪區去(114)年發生一起駭人的「挖眼」血案!52歲簡姓男子不滿遭檢舉排放糞水,竟持刀、石塊攻擊鄰居69歲連姓男子,甚至徒手將對方雙眼挖出捏碎丟地,導致連男終身失明。法院審理認為,簡男犯後毫無悔意、手段殘忍,近日依殺人未遂罪判14年6月。

據了解,簡男一家在雙溪區太平路經營五金行,與開設電器行的連家共用房屋後方土地,長年因排泄糞水排放問題爭執。去年4月16日,連男不滿簡家將糞水排放至住家周圍,向環保局檢舉,簡男一家隨即遭稽查告誡,而簡男也因此懷恨在心。

隔天上午,簡男在自家如廁時,懷疑遭人偷窺,氣得從倉庫抄出一把尖銳的水果刀奪門而出,正好撞見連男在共通後門整理花圃,衝上前質問,雙方隨即爆發肢體衝突。簡男因新仇加上舊恨,又因性格偏激,持刀朝連男頭、臉及上半身揮刺,連男出手抵擋,導致全身多處受傷、手指韌帶當場斷裂。

雙雙倒地後,簡男凶狠地跨坐在連男身上,眼見利刃已斷,他竟隨手抓起地上大石塊,猛敲連男的顏面與頭顱,連男仍死命抵抗,此舉激起對方更大的怒氣。簡男竟直接伸出雙手,強行插入連男的眼窩,硬生生地將對方的左、右眼球挖出,隨手丟棄於地面,這才終於罷手。

離譜的是,簡男闖下大禍後,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趕緊叫救護車,而是為了減輕罪責,棄垂死的連男於不顧,立刻前往瑞芳分局「自首」。警方趕抵現場時,驚見連男癱倒在血泊中,趕緊「撿回眼球」並將人送醫,連男歷經多次重大手術保住性命,但雙眼缺失已無任何光感,徹底失明。

開庭時,簡男辯稱遭對方咬住手,僅「手指輕輕一戳,眼球就自己掉出來」,堅稱沒有殺意。但法官勘驗報告,發現簡男身上無任何被啃咬齒痕,且人體眼球布滿神經血管,如非外力猛然插入眼眶,強行剖挖出眼球,使神經、血管斷裂,無從使眼球與人體分離,足證被告用力之猛,有致人於死之心。

基隆地院審酌,簡男僅因自家糞水排放不當問題,遭指謫、檢舉即難忍怒氣,又自以為如廁時遭偷窺,造成被害人身、心莫大傷害,且未曾展現絲毫悔意、未對被害人或家屬致歉、沒願賠償,猶應嚴懲。兼衡簡男大學畢業、未婚無子女、自陳無業及經濟狀況貧窮,靠父母扶養是「啃老族」等一切情狀,最終依殺人未遂罪判處14年6月。可上訴。

2026/07/10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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