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一名人妻阿芳(化名)指控,82歲的大學音樂系退休教授阿霞(化名),與其結婚30多年的丈夫阿強(化名)過從甚密,不但多次入住夫妻倆的礁溪愛巢,更在街頭公然牽手、共赴天母住處同居。(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日本籍音樂教授遭元配怒告侵害配偶權,求償60萬元!宜蘭一名人妻阿芳(化名)指控,82歲的大學音樂系退休教授阿霞(化名),與其結婚30多年的丈夫阿強(化名)過從甚密,不但多次入住夫妻倆的礁溪愛巢,更在街頭公然牽手、共赴天母住處同居,讓她精神幾近崩潰。然而,士林地院審理後卻逆轉判決,法官當庭勘驗「關鍵影片」,發現所謂的「牽手」竟只是「攙扶長輩過馬路」,一秒就鬆手,全案駁回!
原告阿芳指控,她與丈夫阿強於81年結婚,育有兩子,原本身為宜蘭豪宅的女主人,孰料110年底開始,丈夫竟頻繁邀請阿霞至家中作客,甚至一住就是一個月,這名日籍女教授還要求添購「新床墊」,讓她心裡很不是滋味。更離譜的是,丈夫不僅對她的抗議拳腳相向,最後更在112年12月直接搬離住處,與阿霞在天母西路雙宿雙飛,讓她心死提告。
阿芳痛訴,阿霞與丈夫不僅在公開場合毫不避諱地牽手逛街,還有影片為證,直言:「這早已超過正常交友分際!」由於阿芳經營精品店、名下數筆房產,而阿霞身為知名音樂教授,她憤而要求60萬元精神賠償,要讓對方付出代價。
面對阿芳的重砲指控,阿霞透過律師大喊冤枉。她強調自己高齡82歲,長年定居日本,來台期間生活起居都需要學生接送,比阿強年長17歲,直言:「我都可以當他媽了!」對於影片中的「牽手照」,她解釋那只是晚輩對長輩的「基本照護」,過馬路、上階梯攙扶一下,過完馬上鬆手,絕無曖昧。
阿霞更爆料,阿強是因擔任她創辦的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兩人僅有公務往來,為了彩排及演出才一起吃飯。她反嗆阿芳,當初去礁溪住宿還是阿芳夫妻一起接送,若真有姦情,怎麼會拖了快四年才提告?不合常理。
士林地院法官審理時,當庭播放阿芳提出的「關鍵影片」。結果發現影片中,阿霞上階梯時,阿強也是紳士地扶了一下上臂,踏上台階後立即鬆手。用餐畫面上,兩人規矩坐兩側,根本沒有把手疊在一起的親密畫面,僅拍到阿強拉了拉阿霞的背包。
法官痛批,阿芳僅憑「幾個片段」就想入人於罪,根本站不住腳。判決書指出,阿霞身為82歲日籍長者,過馬路或上下樓梯由晚輩稍加扶持,全程僅1、2秒,實屬正常社交禮儀,「難認非屬朋友間之日常交往行為」。且天母住處僅是阿霞基於長輩愛心「出借2、3天」讓無處可去的阿強暫住,並非同居。
士林地院最終認定,阿芳提出的證據不僅模糊不清,更無法證明兩人有擁抱、親吻或長期同居等「逾越一般社交分際」的行為。法官在判決中更寫下警語,強調配偶仍享有獨立社交自由,不能把夫妻自己的婚姻問題「外部化」,隨便抓個第三人來出氣。因此駁回阿芳之訴。全案可上訴。
2026/07/10 05:1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000003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