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桃園男認10歲乾女兒強抱10秒 辯「長輩疼愛」 法官打臉了

桃園市63歲徐姓男子以認乾女兒名義接近鄰居10歲女童,趁著她家人不在時到女童家中,並擁抱、親吻及拍打臀部。徐的辯護人稱是「長輩疼愛晚輩」的互動,法院認為時間長達10秒,痛批徐「妄以犯行時間短暫,試圖脫免其責」,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資料照)

桃園市63歲徐姓男子以認乾女兒名義接近鄰居10歲女童,趁著她家人不在時到女童家中,並擁抱、親吻及拍打臀部。徐的辯護人稱是「長輩疼愛晚輩」的互動,法院認為時間長達10秒,痛批徐「妄以犯行時間短暫,試圖脫免其責」,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徐男與受害女童僅是舊鄰居,平時並無密切往來。113年3月間某日,徐男以送「見面禮」、想認乾女兒為由,購買食物前往女童位於桃園區的住處。當時女童獨自一個人在房間滑手機,徐男竟涉嫌違反女童意願,利用體型與力道優勢強行將她環抱。

徐男不顧女童害怕,強行親吻其臉頰,並伸手觸摸其臀部。女童手部遭壓制無法掙脫,因驚嚇不知如何是好,直到徐男放手離開。當天傍晚女童母親回到家,女童隨即告知過程,母親透過社工協助,向警方報案。

徐男庭訊時坦承有擁抱、親吻及拍打臀部的行為,且過程確實有10秒鐘,辯稱自己沒有猥褻意圖,辯護律師也稱這只是長輩疼愛晚輩,且動作短暫,至多僅構成性騷擾。

法官審理後認為,親吻臉頰與觸摸臀部具有強烈性意涵,且兩人並無深厚交情;徐男利用體力優勢在房間內抱緊女童,「10秒鐘」並非瞬間即逝的偷襲式性騷擾,不採信徐男辯詞。

法官審酌,徐男明知女童年僅10歲,竟為滿足一己私慾伸出狼爪,嚴重影響女童身心發展,且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未與家屬達成和解,毫無反省悔過之意,犯後態度不佳,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2026/07/08 11:2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800217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