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婚後9個月才同住 竟不到1個月就分居!婆媳衝突壓垮婚姻

婚後9個月才同住,竟不到1個月就分居!婆媳衝突壓垮婚姻,法官判准兩人離婚。(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婚原本應是攜手經營家庭的開始,卻因居住安排、婆媳相處及價值觀差異,讓婚姻不到兩年便走向終點。一名女子婚後希望與丈夫建立屬於兩人的小家庭,但丈夫堅持與原生家庭同住,雙方因此長期爭執。女子妥協搬入夫家後,婆媳衝突卻接連爆發,丈夫未居中協調,反而與母親一同要求妻子搬離,雙方最後分居。

判決指出,女子小婷與丈夫阿豪(均化名)於2024年登記結婚,婚後不久即因個性及價值觀差異頻繁發生爭執,其中最大癥結就是婚後居住安排。小婷希望婚後能搬出去建立小家庭,阿豪則堅持與父母同住,雙方始終無法取得共識,因此婚後遲遲未共同生活。

直到婚後9個月,小婷選擇妥協搬入夫家與公婆同住,但實際生活不到一個月,婆媳之間便因生活習慣及價值觀不同產生摩擦。小婷指控,阿豪面對衝突始終消極以對,不僅未設法化解矛盾,婆婆要求她搬離住處時,阿豪更站在母親一方,使她被迫搬離,另行租屋居住。

小婷表示,自己搬出去後,阿豪仍要求她回到夫家與公婆同住,卻對她希望搬出去建立兩人家庭的訴求毫無回應。兩人甚至曾簽署離婚協議書,雖未完成離婚登記,但足見雙方早已有結束婚姻的共識。

法官檢視兩人的LINE對話更顯示婚姻已難挽回。當小婷詢問究竟如何才願意簽字離婚時,阿豪:「妳要告就去」、「照妳的意思走法律途徑」、「妳也不用再見到我了」,並表示可將自己的物品放到警衛室,之後再自行取回。後續更傳訊稱「不是老婆就會是仇人」、「我會恨死妳」、「世界爛的人會被往死裡打」等語。

法院認為,兩人自結婚以來,因家庭觀念及原生家庭問題始終無法建立穩定共同生活,婚後9個月才真正同住,但不到1個月又再度分居。尤其阿豪身為重要橋梁,不但未積極協調,反而與母親共同要求小婷搬離,之後仍一再要求返回夫家,卻未正面回應另組小家庭的需求,顯示對改善婚姻困境缺乏積極作為。

法官指出,雙方後續互動充滿情緒性言語,彼此無法理性溝通,夫妻對共同生活方式已完全失去共識,感情基礎蕩然無存,婚姻僅剩法律形式,已無共同經營婚姻及共同生活的可能。法院認為,本案已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2項所定「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且比較雙方可歸責程度,阿豪責任並不低於小婷,因此,判准兩人離婚。

2026/07/05 15:1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5000841-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