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婦過世全家族拋棄繼承,農會傻眼追債,法院指定這機關扛了。(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台東一名婦人前(2024)年離世,由於她留有複雜債務糾紛,整個家族的各順位繼承人全部拋棄繼承,造成無人認領遺產的窘境。這讓債權人台東縣台東地區農會非常無奈,向法院聲請選任遺產管理人,台東地院近日審結,指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擔任遺產管理人,負責幫忙處理這個爛攤子。
判決書指出,婦人過世後親屬均拋棄繼承,台東地區農會無奈告上法院。法官向台東律師公會、社團法人台東縣地政士公會徵詢意見,想找人來處理這份遺產,但均被拒絕,最終法院函詢國產署,不過也立刻被發函回絕。
國產署指出,婦人留下的土地屬於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其管理、接收與處分之權責應歸屬於原住民族委員會。然而,法官認為,該筆土地雖然是原住民保留地,但屬於婦人私有,並非國有或公有的保留地;原民會依法只會管公有土地的審核規劃,遂認定國產署的說法站不住腳。
法官表示,選任遺產管理人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公益和債權人的權益,並非以有無實質利益來考量,國產署身為國庫的管理機關,本就有公務機關擔任管理人的義務,且有有財政部所發布的「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作業要點」可以依循,故給國產署管理,方為適當。該案仍可抗告。
2026/07/05 11:4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5001321-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