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致癌油品風暴持續擴大 消基會建議推動「公益團體訴訟」

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原料被驗出致癌物超標,消基會呼籲政府應立即強化食品安全監管與制度改革,儘速建立更透明的資訊揭露與救濟機制,以降低國人健康風險並修補現行食安漏洞。(資料照/鄧博仁攝)

疑似含致癌物苯駢芘(Benzo[a]pyrene, BaP)超標的大豆沙拉油風暴持續擴大,消基會呼籲政府應立即強化食品安全監管與制度改革,儘速建立更透明的資訊揭露與救濟機制,以降低國人健康風險並修補現行食安漏洞。

消基會的具體建議,包括,衛福部應儘速完整追查約1,300公噸問題油品流向,全面公布受影響食品工廠、餐飲業者、通路商與加工食品名單,並清楚揭露使用期間、供貨批次與產品範圍。此外,應建立可供民眾查詢的公開平台,讓消費者可依店家或產品名稱查詢是否涉及問題油品,並應每日更新追查進度,以確保資訊透明即時。

在監管制度方面,消基會批評該案並非衛福部主動查獲,而是由下游業者送驗後才曝光,顯示現行制度可能過度依賴企業自主檢驗,恐造成食安風險延後發現。

消基會建議政府,應提高高風險原料抽驗頻率,建立跨機關食品供應鏈追溯機制,強化源頭管理與即時監測能力,避免問題原料流入市場後才被動補救。

在法律制度上,消基會認為現行《消費者保護法》第50條團體訴訟制度,須由消費者逐一讓與請求權,對食品安全事件極為不利,因外食消費者普遍無法掌握用油來源,也難以保存證據。消基會建議修法建立「公益團體訴訟制度」,在重大食安事件經主管機關認定後,由具資格的消保團體可不經個別請求權讓與,直接代表消費者提起訴訟,以降低舉證負擔並提升企業違法成本。

消基會並指出,歐盟「代表訴訟制度」及法國「消費法」已採類似模式,由「被認可公益團體」代表消費者進行集體救濟,有助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效率,亦值得我國借鏡。

針對台灣再次出現毒油事,消基會指出,約1,300公噸問題大豆沙拉油已流入食品供應鏈,涉及家庭用油與大量18公升及18公斤營業用桶裝油,廣泛供應餐廳、早餐店、小吃攤、團膳與食品加工廠,恐已進入外食體系。

消基會強調,由於外食消費者無法辨識店家用油來源,也不可能保存批號或交易證明,即使日後公布流向,也難以確認個別消費者是否曾暴露於問題油品,形成典型「多數人、小額損害但難以舉證」的食安困境。

消基會還說,此次事件與家庭用油出包不同,外食餐點一旦完成烹調即難以追溯油品來源,消費者既無保存證據,也難以證明損害與特定產品間的關聯,使後續求償幾乎陷入困難。歷次重大食安事件如塑化劑、毒澱粉與餿水油事件,也都呈現受害者廣泛但難以求償的相同結構性問題。

消基會強調,食品安全不能只依賴事後回收與業者自主管理,政府更應強化源頭抽驗與供應鏈監測,並透過制度改革建立完整追溯與資訊公開機制。若制度未能及時調整,類似事件恐將一再重演,使消費者持續陷入「可能受害卻無法救濟」的困境,損害國人對食品安全與政府監管的信任。

2026/07/04 13:4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4001834-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