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尋父8年竟揭身世真相 警一通電話掀巨變「他不是爸爸」

尋父8年竟揭身世真相,警方一通電話掀巨變,確認「他不是爸爸」。(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通警方來電,意外揭開塵封30多年的身世秘密。一對姐妹小曉、小涵多年來始終以為,失聯8年的父親就是法律上的生父,直到日前警方尋獲失蹤多年的男子阿遠(均化名)時,對方卻冷漠表示與兩人毫無關係,讓姐妹倆震驚不已。追問母親後,才首度得知真相。姐妹隨後接受DNA親子鑑定並向法院提起否認婚生子女之訴。

根據判決,小曉、小涵的母親與阿遠於1990年結婚,婚姻維持至2001年離婚,小曉、小涵均出生於婚姻存續期間,依法推定為婚生子女。不過,小曉自出生約8個月大便交由大姨扶養,妹妹小涵年僅3歲時父母便離異,姐妹自幼幾乎沒有父親的印象,也不知道父母離婚原因,此後多年與阿遠完全失去聯繫。

姐妹表示,約8年前因申請低收入戶資格,依法須查核父親財產資料,卻遍尋不著阿遠,只能向警方報請協尋失蹤人口。直到2025年,警方終於找到阿遠,但對方卻向警方明確表示,與她們沒有任何關係,也拒絕聯絡,讓姐妹相當錯愕。

返家追問母親後,母親才坦承,兩人其實並非阿遠親生,而是在婚姻存續期間所生,因此法律上一直被推定為婚生子女。姐妹得知真相後,隨即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起否認婚生子女訴訟,希望釐清自己的法律身分。

法院審理時,姐妹提出戶籍資料、警方協尋紀錄及醫院DNA親子鑑定報告作為證據。鑑定結果明確指出,依據遺傳標記分析,可排除阿遠為兩姐妹小曉、小涵親生父親的可能性。

此外,曾照顧姐妹成長的親屬也出庭證稱,姐妹的母親與阿遠早已分居,小曉出生不久便由親屬接手扶養,母親則外出工作,並證實阿遠並非小曉、小涵的生父。反觀阿遠經法院合法通知後,始終未出庭,也未提出任何書面答辯。

法官認為,依民法規定,子女若能證明自己並非婚姻關係中的生父所生,可自知悉身世之日起2年內提起否認婚生子女之訴。本案姐妹小曉、小涵直到警方通知後,才首次知悉真實身世,提告時間並未超過法律規定,因此訴訟合法。

法院綜合DNA鑑定、證人證詞及相關證據後,認定小曉、小涵確實不是阿遠受胎所生的婚生子女,判決確認雙方不存在法律上的親子關係。不過,法官也指出,本案僅確認法律上推定的父女關係不存在,至於兩姐妹真正的生父究竟是誰,仍須透過其他法律程序加以確認,因此本件判決並未處理真正血緣關係的認定。

2026/07/02 10: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2001399-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