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公會指出,事後藥轉類已在食藥署相關委員會通過逾10年,卻遲未公告,衛福部應提出具體時程,不該以防衛性行政思維,「以保護之名,行限制之實」,與婦女權益背道而馳。記者林琮恩/攝影
衛福部食藥署預告嚴管事後避孕藥,將Levonorgestrel、Ulipristal acetate二款事後藥納入追訴或追蹤藥品,引發討論,昨食藥署表示將加速推動事後藥轉類,確保民眾可即時用藥。藥師公會指出,事後藥轉類已在食藥署相關委員會通過逾10年,遲未公告,衛福部應提出具體時程,不該「以保護之名,行限制之實」,與婦女權益背道而馳。
食藥署將Misoprostol、Levonorgestrel、Ulipristal acetate三項藥品納入追蹤追溯藥品,首項為胃潰瘍治療用藥及墮胎用藥,後二者為事後避孕藥。藥師公會榮譽理事長黃金舜指出,近期有移工購買Misoprostol藥品,私下提供其他移工作為墮胎用藥,為保障用藥安全將該項藥物納入追蹤追溯,全聯會願全力配合,但事後避孕藥世衛組織已證實安全性高、無重大醫療傷害,應讓婦女方便取得。
黃金舜指出,事後避孕藥具時效性,24小時內用藥避孕效果為95%,48小時內用藥效果下降為8成,若延後至72小時才用藥,避孕效果僅剩58%,因應少子化婦產科診所變少,民眾就醫不那麼容易,食藥署又加強管理,已導致婦女朋友憂心,至於食藥署提出藥局先供藥,民眾再回婦產科就醫方案,不僅醫療支出成本高,民眾也須支付掛號費,相關責任歸屬、成本及配套應說明清楚。
藥師公會副發言人王明媛指出,我國7月將迎來消除婦女一切歧視公約(CEDAW)審查,衛福部卻在審查前夕大開倒車,在CEDAW公約中提到,除保障女性終止懷孕權利外,應同步保障緊急避孕藥可近性,世衛組織、美國婦產科醫學會也認定是後避孕藥可由民眾自行決定購買服用,政府應讓女性在時效內保障身體自主權,停止以保護之名行限制之實,理解女性朋友需求,適時接住她們。
藥師公會副秘書長李懿軒指出,事後藥轉類早在10多年前已經食藥署轉類小組同意通過,不知為何直至今日並未公告實施,衛福部提出時間表及配套措施,讓政策盡快落實,此外,事後避孕藥涉及女性性自主等議題,而非單純醫療議題,國際上多將藥局視為基層醫療網、社會安全網一部分,由藥局連結相關資源,保障民眾權益,我國也應趁本次機會,朝此方向邁進。
2026/07/02 09:5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601898?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