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楊珍妮停職?劉建忻:依制度政務官就是去留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日審查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考試院祕書長劉建忻出席備詢。(姚志平攝)

行政院認定政委兼總談判代表楊珍妮職場霸凌前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行政院長卓榮泰決定7月1日起予以停職。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天詢問考試院「政務官有所謂停職」?對此,考試院祕書長劉建忻表示,制度上來說,「政務官就是去留。」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針對部分經貿辦成員聲援楊珍妮,認為與外界的偏頗描述有落差,翁曉玲質詢時表示,若真如楊珍妮和經貿辦同仁所言的欠缺正當程序,那麼行政院的內部調查「是不是就是一個兒戲?」

她詢問劉建忻,這次行政院調查委員會的組成是幾乎都是行政院自己內部的人?還是全部都是外部的人員?劉建忻表示,在人員方面目前沒有聽說在程序面或者是組成上面有任何的問題。

翁曉玲也質疑,停職的概念應該是屬於公務人員常任文官,亦即有一些違法事實的話,可能有所謂的停職,但是政務人員有停職嗎?這代表什麼意思?代表1個月、兩個月之後,楊珍妮又可以再回任政務人員嗎?

劉建忻表示,從制度上來講,政務官就是去留。至於行政人事程序的狀況可能要由行政院來說明,「這個我們就不了解」。

翁曉玲則重申,基本上是只有常任文官才有停職,政務人員沒有停職的概念,就是去留,其實政務官目前缺乏專法的規範,「像楊珍妮這個事件,若有爭議,可以準用《公務人員保障法》的規定嗎?」劉建忻也回應「不行」。

翁曉玲指出,政務人員如果有嚴重的違法事實,涉及到像這次那麼嚴重的職場霸凌就是直接送懲戒了,但是行政院現在沒有送懲戒,只是停職,「據考試院了解他們會送懲戒?」

劉建忻說,「這個我不了解」,不過政務官任免本來就是首長的權責。翁曉玲表示,所以行政院這個做法不太正確,應該是直接免職,而不是用停職的概念,「所以卓榮泰的這個心態我覺得很奇怪」。

翁曉玲認為,必須要制定《政務人員法》的專法,否則現在對於政務人員的一些違法、失職、有毀損機關名譽等行為,都沒有辦法去規範,她之前已提出法案,也預告她很快就會排審逐條審查,希望銓敘部跟考試院可以支持,並積極的提出想法跟對案。

2026/07/01 13:5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1002671-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