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還地於民!苗栗三義都計案獲准 解鎖17處保留地變更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6月30日審議通過,苗栗縣三義鄉共有17處公共設施保留地變更。(謝明俊攝)

苗栗縣政府推動「還地於民」,經提報內政部審議「變更三義都市主要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6月30日獲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審議通過,共有17處公共設施保留地變更,未來正式發布實施後,將透過整體開發方式取得約0.10公頃綠地、0.15公頃廣場兼停車場及0.16公頃道路廣場等公共設施,並新增約0.79公頃住宅區及0.32公頃商業區,提供更具彈性的土地利用空間。

苗栗縣三義鄉公設保留地通盤檢討案通過後,成為繼苗栗市、竹南鎮、頭份市、大湖鄉及各特定區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專案通盤檢討後,再一項完成中央審議的重要成果,展現縣府持續推動土地正義、保障人民財產權及活化都市發展的具體成效。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6月30日審議通過,苗栗縣三義鄉共有17處公共設施保留地變更。(謝明俊攝)

縣府工商發展處指出,三義案共檢討變更17處公共設施保留地,未來正式發布實施後,將有效提升三義市區公共設施服務品質,改善觀光旺季停車空間及交通動線,營造更完善的生活與觀光環境。

苗栗縣長鍾東錦表示,公共設施保留地長期未徵收,不僅限制土地合理利用,也影響地主權益與地方發展。縣府秉持「還地於民、土地活化、城市共好」的施政理念,積極推動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讓長年受限制的土地重新發揮價值,在保障人民財產權的同時,也兼顧都市發展及公共建設需求,創造政府、地方與民眾三贏。

鍾東錦強調,這次三義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順利通過中央審議,不僅是落實土地正義的重要成果,更將為三義未來都市發展、觀光建設及地方經濟注入新的發展動能。

2026/07/01 13:2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1002548-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