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質疑利衝法流於形式,經濟部長龔明鑫指出,在113年6月即要求外部專家簽署利益迴避聲明。(姚志平攝)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日邀請經濟部與國發會等部會,就補助案與投資案的利益衝突迴避規範進行全面性檢討,民眾黨立委洪毓祥質詢時指出,接獲多起新創事業檢舉,質疑政府補助與投資案未嚴格執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並要求須在3個月內,全面清查近5年所有交易補助與投資案件的關係人,以落實防弊機制並維護公平性。
洪毓祥舉出「礦式智能」與「微如科技」等公司為例,指出相關人員具備公職人員關係人身分,卻未依法揭露或公開;他強調,依利衝法第14條規定,關係人申請補助前應主動表明身分,交易成立後機關也須在30天內主動公開。
但他查閱過去4年全國資料,國發會依法公開的僅有1件,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更是0件,顯見制度有嚴重缺失。
國發會主委葉俊顯對此回應,國發基金是以投資協助產業,與一般補助不同 ,且認為第14條並未包含投資;洪毓祥則拿出法務部廉政署110年3月29日的函釋嚴正反駁,強調投資案同樣適用利衝法,要求行政單位依法行政;經濟部長龔明鑫則表示,經濟部補助皆引進外部專家審查並簽署利益迴避聲明,已於113年6月發文要求落實。
為了健全防弊機制,洪毓祥要求經濟部與國發會必須在3個月內,完成近5年所有交易補助與投資案件的關係人清查,若有漏填或未公開者應通知廠商補正公開。對此,國發會、經濟部承諾將配合法務部確認並滾動式檢討,將在保障企業權益前提下,持續精進審查作業流程與資訊透明度。
2026/07/01 12:2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1002205-26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