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檢察官靳隆坤,遭控頻繁透過LINE傳送訊息騷擾女庭務員,遭橋檢考評為「未達良好」(相當於考績丙等),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處分並無違誤。(任義宇攝)
橋頭地檢署檢察官靳隆坤,遭控頻繁透過LINE傳送訊息騷擾女庭務員,內容包括早安圖、新聞、股票資訊,甚至以「美女」稱呼並追問對方為何不回訊息,造成女方心理壓力,遭橋檢考評為「未達良好」(相當於考績丙等)。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積分為橋檢中最高,評分不公。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處分並無違誤,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指出,靳隆坤多次以聯繫公務為由,要求多名女庭務員加LINE,卻頻繁傳送與公務無關的新聞、早安圖訊息,包含前年9月高雄某婚紗店火災,傳送新聞並留言「燒掉太多美好愛情的回憶……我沒來得及參與就燒成灰燼啦!」颱風期間更傳「我今天會呼風喚雨喔,美女有感受到嗎?」。
女庭務員多次「已讀不回」,靳仍追問「為何都不回訊息」,讓對方備感壓力;另一名女庭務員也證述,曾收到「今天的你讓人眼睛一亮」、「想送你生日禮物」等訊息。經橋檢得知後,舉行職務評定審議會,評定其113年職務評定為「未達良好」。
靳隆坤不服,主張當年辦案成績高達99.7分,是全署第一名,亦為公訴組13位檢察官中成績最高者,卻獨自被評為「未達良好」有失公允,對於騷擾行為,靳辯稱加LINE是為建立同事情誼,訊息僅是心情抒發,並無騷擾意圖。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時,證實靳的訊息已造成女庭務員困擾,職務評定是針對學識能力、品德操守等人格素質進行評比,而檢察官據司法官身分,本應保持高尚品格,其確有違一般人相處的分際,根據職評辦法評定為「未達良好」並無違誤,最終判決靳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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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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