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第36個租稅協定生效!與吐瓦魯避免雙重課稅、防杜逃稅 116年起適用

財政部。(圖/吳靜君攝)

財政部今日表示,台灣與吐瓦魯避免所得稅與防杜逃稅協定,於3月4日簽署,等雙方完成協定生效的國內法定程序並相互通知,該協定已經於6月11日生效,並預計自民國116年1月1日適用,為台灣第36個生效的租稅協定。

財政部表示,台吐租稅協定共有29條,包含股利、利息與權利金適用上限就源扣繳率為10%、營利利潤營業利潤或執行業務所得符合特定條件免稅;一方政府機關或其擁有、控制之機關自他方取得之利息,於該他方締約國免稅。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台吐租稅協定訂有相互協議程序條文,雙方居住者認為已發生或將發生適用該協定爭議時,得申請由雙方主管機關諮商解決,提升租稅確定性,亦有助於雙方產業技術交流與合作。

未來將秉持平等互惠原則,持續推動與我國理念相同國家洽簽所得稅協定,提供台商全球投資布局更完善的租稅權益保障。

2026/06/26 19:2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6004029-26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