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台中婦手捧2103萬給詐團!警釣出車手法院1原因判不用賠錢

台中市一名葉姓婦人遭詐騙集團以假投資名義一次被騙走2103萬元現金,事後配合警方設局釣出車手,順利將人逮捕送辦。然而刑事庭僅判車手黃女1年有期徒刑,葉婦再提民事求償2103萬元,民事庭卻認定無積極證據證明黃女有參與先前詐騙行為,駁回葉婦之訴,2103萬元恐血本無歸。

點擊不明連結加LINE好友 先後交付1913萬、190萬

檢警追查,葉婦起初點擊來路不明連結,與自稱「林梓涵、力智官方主管」的帳號加為LINE好友,對方誘騙其透過「線上用戶GO」網站投資獲利,葉婦輕信後先後以現金面交1913萬及190萬元,合計2103萬元,直到驚覺受騙才趕緊報警。

配合設局面交110萬釣出車手 當場逮捕2人

葉婦與警方配合,以再交付110萬元為由將集團車手約出。詐團隨即派出黃女持偽造「力智投資公司理財存款憑據」與葉婦面交,另有吳男在旁把風,雙方完成交付後,埋伏員警一擁而上,當場逮捕2人。

車手自稱當天才入職 刑事判1年、監控手緩刑

法院審酌,車手黃女有多次詐欺前科,自稱事發當天才剛加入該詐團,且依其另案前科紀錄,先前確實隸屬於其他詐騙集團。刑事部分依詐欺取財未遂判處黃女1年,監控手吳男7月並緩刑2年。

民事求償遭駁回 法院認無證據證明參與詐騙

葉婦不甘損失,另提民事訴訟要求黃女賠償2103萬元。黃女堅稱當天才「入職」,不認識集團成員,也未領取報酬。民事庭認定,葉婦遭詐騙係發生在事發前一個月,並無積極證據證明黃女有參與其中,最終駁回葉婦之訴,2103萬元恐求償無門。

2026/06/26 09:45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62607&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