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政院拍板養育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加碼50% 明年報稅適用

為因應少子化,行政院會今通過修正《所得稅法》、《房屋稅條例》與《土地稅法》,養育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加碼50%,預計有237萬人受益。(中時資料照/黃世麒攝)

為因應少子化,行政院會今通過修正《所得稅法》、《房屋稅條例》與《土地稅法》,養育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加碼50%,預計有237萬人受益,減稅利益約80億元,將自115年1月1日起適用,116年5月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即可列報減除;此外,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全國持有單一自住房屋及其坐落土地得再減免房屋稅、地價稅。

總統府日前公布「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18項措施,政院已陸續提出修法,將現行8週產假延長至12週、7日陪產假延長為14日並由政府負擔相關延長措施的薪資,同時將育兒留停6+3、育嬰假升級為育兒假等入法。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財政部擬具的《所得稅法》第17條、第126條修正草案、《房屋稅條例》第5條之1、第6條修正草案及《土地稅法》第17條之1、第19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力拚明年上路。

行政院召開院會後記者會。(張薷攝)

卓榮泰指出,本次修正「所得稅法」,明定自115年1月1日開始,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另外在「房屋稅條例」及「土地稅法」修正部分,則授權地方政府對婚育家庭成員持有之全國單一自住房屋及其坐落土地,得再予適當減免其房屋稅及地價稅,將實質減輕婚育家庭經濟負擔,建構全方位家庭支持體系。

財政部說明,「所得稅法」第17條、第126條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包含,一、 納稅義務人扶養之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二、明定自115年1月1日起適用,納稅義務人於116年5月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即可列報減除;預計有237萬人受益,減稅利益約80億元。

房屋稅條例、土地稅法部分,修法授權地方政府對符合住宅法第4條規定「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全國持有單一自住房屋及其坐落土地,得再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財政部指出,預估100萬戶以上受益,減稅利益達50億元至75億元。

2026/06/25 13:2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5002618-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