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25)日通過《所得稅法》、《房屋稅條例》及《土地稅法》,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為減輕婚育家庭壓力,政院通過3項修法,自115年1月1日起,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至新台幣15.15萬元,明年5月申報所得稅可適用。另授權地方政府對婚育家庭成員持有的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以及其座落土地,得適當減免房屋稅與地價稅。
行政院會今通過財政部擬具的《所得稅法》、《房屋稅條例》及《土地稅法》。財政部說明,為因應少子女化之國安問題,並配合行政院推動「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該部擬具《所得稅法》第17條、第126條修正草案,明定納稅義務人扶養之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自2026年1月1日起適用,納稅義務人於2027年5月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即可列報減除。草案預計有237萬人受益,減稅利益約新台幣80億元。
另外,《房屋稅條例》第 5條之1、第6條及《土地稅法》第17條之1、第 19條修正草案,授權地方政府對符合住宅法第4條規定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之婚育家庭,全國持有單一自住房屋及其坐落土地,得再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
財政部說明,為因應少子女化問題,該部配合行政院推動「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於居住減壓面向提出「婚育家庭再減稅」措施,上述二稅法修正草案,授權地方政府得對婚育家庭再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預計有100萬戶以上受益,減稅利益約新台幣50億元至75億元。該部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期早日完成修法。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上午主持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卓榮泰會中表示,為減輕婚育生活壓力,政院通過所得稅法等3法修正草案,協助婚育家庭全方位減輕負擔,政府正全力完成相關法制與行政準備。
卓榮泰說,這次修正所得稅法自115年1月1日起,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在房屋稅條例與土地稅修正方面,則授權地方政府對婚育家庭成員持有的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以及其座落土地,得適當減免房屋稅、地價稅,實質減輕婚育家庭經濟負擔,建構全方位家庭支持體系。
2026/06/25 13:06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62146&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