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
知名外送平台Buber Eats日前發現,有特定手搖飲、餐飲業者經常臨時變更訂單,註記「由外送改自取」,與一般業者交易情形不同,向調查局通報。檢調清查金流發現,懷疑有不法集團利用Uber Eats在1年內用300多個人頭帳號向特定餐飲商號下訂2800筆假交易,疑為境外詐團洗錢逾1000萬元。台北地檢署24日指揮調查局資安工作站兵分7路搜索約談申設4家假商號的林姓男子9人到案,檢察官訊後認為林男對於設立餐飲商號目的及金流交代不清,以林男涉嫌洗錢罪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25日向法院聲押禁見。
另林男的陳姓親友及利姓、李姓、賴姓共犯8人各以5萬元至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檢調調查,不法集團自民國112年7月起用境外信用卡在Uber Eats註冊300多個人頭帳號,113年1月到12月間,以這些帳號向特定手搖飲、小餐飲商號下單外送飲料、餐點、小吃,訂單總額逾1000萬元。這些小餐飲店、手搖飲店清一色都是登記在台北、台中等地的4家「企業社」,並由林男等人向Uber Eats簽約的商號。
不法集團使用境外信用卡向Uber Eats平台刷卡下單訂餐,平台扣除約定佣金,撥款給林男等人設立的企業社,林男等人再指派車手前往銀行提領現金,檢調懷疑林男等人利用Uber Eats「假交易」方式為境外詐團洗錢。
檢調24日兵分7路搜索林男等人住處及4家企業社,並約談林男及親友在內的9名在Uber Eats註冊商號的民眾到案,檢調認為林男等人涉犯《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以假名或不實資訊向第三方支付業者申請開立帳戶、帳號收受、持有或使用來路不明財產,且無法提出合理來源,依法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
2026/06/25 07:1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5001012-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