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加州法官下令喊停 川普政府不得在移民法庭大規模逮捕移民

加州聯邦法院裁定,川普政府不得在移民法庭審理案件期間,逮捕前來出庭的移民。(圖/AI生成)

6月24日,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皮茨(P. Casey Pitts)發布一項適用全美的禁令,裁定川普政府允許移民執法人員在移民法庭逮捕出庭移民的政策違法,並下令停止執行。此案被視為川普政府大規模遣返政策遭遇的重要司法挫折。

CBS報導,這項裁決與禁令,主要是針對川普政府今年恢復並擴大在移民法庭的執法行動。根據新政策,ICE探員可在移民法官開庭結束後,直接逮捕前來出庭的移民,使原本應作為司法程序場所的移民法庭,也成為移民執法的重要據點。

而在長達71頁的判決書中,皮茨法官認為,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與移民審查執行辦公室(EOIR)未能充分說明政策變更的理由,因此違反《行政程序法》。法院並指出,政府在撤銷先前限制法庭執法的措施時,也未提出合理解釋。

法官指出,這些遭逮捕者並非因新的犯罪行為被拘留,而是因其原本正在接受審理的移民案件遭到逮捕。換言之,非公民依法出庭配合法庭程序,卻可能因此立即被拘留甚至遣返。

法院認為,政府撤銷過去對移民法庭執法行動的限制時,未能提出充分理由,也未評估對司法程序與出庭率造成的影響。

判決書指出,川普政府的政策建立在錯誤前提上,假設2021年拜登政府已完全撤銷有關法庭執法的指導原則,因此可以自由恢復相關行動。

皮茨法官認為,政府沒有解釋為何必須放棄過去對法庭執法的限制,也未能證明此舉能有效提升移民執法效率,因此相關決策屬於「武斷且反覆無常」。

除了法庭逮捕措施外,法院同時推翻ICE允許超過12小時拘留被捕移民的豁免政策。

判決指出,部分遭拘留者被關押於舊金山移民拘留中心超過12小時,甚至過夜數天。法院認為這些拘留條件已帶有懲罰性質,可能侵犯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保障的正當法律程序權利。

法官表示,ICE將收容空間不足作為延長拘留時間的理由,但卻未考慮其他替代方案,因此不能成為合法依據。

對於加州法院的判決,川普政府批評這是「司法激進主義」。美國國土安全部(DHS)的總法律顧問珀西瓦爾(James Percival)在社群平台X發文表示,如果刑事被告在法官判決後會被拘留,那麼移民法官下令遣返的外國人也應如此處理。

他批評聯邦法官阻止執法是「赤裸裸的司法激進主義」,並指控法院正在服務「開放邊境」的政治議程。

這並非川普政府近期首次在相關議題遭法院阻攔。今年5月,位於紐約的聯邦法官卡斯特(P. Kevin Castel)也裁定,聯邦探員不得在曼哈頓移民法庭內進行類似逮捕行動。

兩位法官都認為,川普政府撤銷過去限制移民法庭執法的政策時,未能依照法律要求提供充分理由,因此相關措施可能違法。

這項裁決對川普政府大規模遣返政策是一項明顯挫折。近幾個月來,ICE在全美各地移民法庭進行執法,引發移民團體、律師協會與民主黨籍地方官員強烈反對。他們認為,若民眾因害怕遭逮捕而不敢出庭,反而會削弱移民法庭制度的運作基礎。

預料此案將上訴至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甚至可能進一步打到最高法院,因為川普對移民政策極為重視,也是第二任期最重要司法攻防戰。

2026/06/24 18:5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4003910-26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