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分院24日就南投康建生技4死1重傷槍擊案更一審宣判,認定被告李鴻淵(中)犯行情節最重大,再度判處死刑。(本報資料照片)
震驚全台的南投康建生技4死1重傷槍擊案,更一審24日上午宣判。台中高分院認定,被告李鴻淵因不滿多年前工作糾紛,持槍闖入公司犯案,造成4人死亡、1人重傷,犯行情節重大,符合憲法法庭所指「最嚴重犯罪情節」,因此就3件殺人犯行再度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這也是李鴻淵第三度被判死刑,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高分院指出,李鴻淵於民國111年7月14日持3把非制式手槍闖入南投縣草屯鎮康建生技公司,先後朝公司人員近距離開槍射擊,造成時任董事長賴敏男胞弟賴姓男子、劉姓員工、張姓員工及賴姓女子等4人死亡,賴敏男則身受重傷,迄今仍留下嚴重後遺症。
該案一、二審均曾判處李鴻淵死刑,但最高法院認為,原審未就其是否具有教化、更生可能性進行充分調查,也未逐一量處各殺人犯行刑責,因此撤銷發回更審。
更一審合議庭指出,經參酌精神鑑定及相關調查報告後,認定李鴻淵並無可資從輕量刑的因素,其犯案手段嚴重侵害生命法益,造成被害家庭難以回復的傷害,犯罪情節已達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所指「個案最嚴重情形」。
判決指出,考量被告人格特質、犯後態度及再犯風險等因素後,認為無法合理期待透過矯治教化而有效降低危險性,因此有科處最重刑罰的必要。
此外,李鴻淵殺害賴姓胞弟部分,先前已判處無期徒刑定讞;非法持有槍枝、妨害自由等罪也已確定。本次更一審則針對其3項殺人罪分別判處死刑,尚未定讞,仍可上訴最高法院。
2026/06/24 12:2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400236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