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林姓男子沒有汽車駕照,曾因為酒駕遭判有期徒刑2月確定,他113年10月施用依托咪酯等毒品後開車上路,在桃園市蘆竹區追撞楊姓單車騎士,導致其傷重不治死亡。警方到場驗尿發現毒品反應,桃園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他,並請法院加重其刑。(本報資料照)
27歲林姓男子沒有汽車駕照,曾因為酒駕遭判有期徒刑2月確定,他113年10月施用依托咪酯等毒品後開車上路,在桃園市蘆竹區追撞楊姓單車騎士,導致其傷重不治死亡。警方到場驗尿發現毒品反應,桃園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他,並請法院加重其刑。
檢方調查,林男沒有汽車駕照,107年10月2日凌晨2時許,他在花蓮騎車載著朋友酒駕,因為沒戴安全帽,員警攔查時,林騎車跑給警察追,最後發生車禍被逮,他經簡易判決2月確定,並易科罰金執行完畢。
但林男犯案後並未悔改,113年10月9日下午施用依托咪酯、α-吡咯烷基苯異己酮、氟硝西泮等毒品後,仍在晚間駕車上路,並在深夜沿著桃園市蘆竹區大竹路往南青路方向行駛時,撞上楊姓單車騎士,並再追撞前方停著的自小客車。楊男人車倒地,有多重性外傷,送醫急救後,仍回天乏術。林男送驗,結果為尿液中依托咪酯濃度11ng/mL、α一吡咯烷基苯異己酮濃度58ng/mL、氟硝西泮代謝物濃度62ng/mL , 其中氟硝西泮代謝物濃度已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
檢方痛批,林男曾因為酒駕經有罪判決確定,10年後又毒駕致人於死,為累犯,其於前案執行完畢後未能謹慎行事,足見刑罰反應力薄弱,依公共危險罪等起訴,將由國民法官審理,檢方也請法院加重其刑。
2026/06/24 10:3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400175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