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日跟騷防制法修法後首例 警方要求偵探不得提供個資

日本「產經新聞」及「讀賣新聞」報導,根據人身安全對策課透露,一名42歲的網路直播業男子於1月時,為了取得約10年前曾交往過的女性之住處等個資,以解決金錢糾紛為名義,委託東京都中央區的偵探業者進行調查並獲得了相關資料。

該男子利用這些資料糾纏騷擾女方,甚至向女方的丈夫郵寄了足以毀損女方名譽的信件,隨後於4月因涉嫌恐嚇遭到逮捕。男子於5月獲釋後,警視廳隨即依據「跟蹤騷擾防制法」對其下達了防止再犯的禁止命令。

在該男子被捕後,警方調查出他曾委託偵探業者。警方補充,該業者在提供資料時,並不知道這些資料會被用於跟蹤騷擾行為。

日本今年3月施行的修訂版「跟蹤騷擾防制法」中,新設了一項規定,當偵探業者等第三方有可能向跟蹤騷擾加害者提供被害人個資時,警方可要求其不得提供。這是日本全國首次依據該法提出此類要求。負責搜查此案的警方高層幹部表示:「業者也有可能成為跟蹤騷擾法的共犯,希望這次的要求能起到遏止作用。」

2026/06/22 21:10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60581&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