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母親長期罹患惡性腫瘤,平時醫院有開立嗎啡用來控制疼痛,未料該名母親竟引誘2名年幼子女施用,還持美工刀割傷孩子手指,社會處獲報後緊急將2名幼童安置。法院審理期間,這2名幼子透過社工向法官表示「希望媽媽不要被關」,雖然法官認為此行為不可取,但仍考量子女意願,宣告緩刑4年,並需服義務勞務及法治教育。
據了解,該名母親因罹患惡性腫瘤,院方為了替她控制疼痛而開立嗎啡,沒想到該名母親卻拿美工刀割傷孩子右手拇指,又在住處引誘女兒施用嗎啡,社工人員發現後立即帶幼童就醫採尿,結果呈現陽性反應,最終檢方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傷害罪嫌起訴。
法官審理期間,該名母親坦承犯行,其中引誘子女施用毒品部分,她表示因自身罹患惡性腫瘤、身心狀況不佳才導致,而2名子女也透過社工轉達法官「希望媽媽不要被關」,對此法官依刑法第59條規定,就該部分犯罪予以酌減其刑,不過仍嚴厲譴責該名母親,應善盡保護教養之責,卻引誘年幼子女施用毒品,又以美工刀傷害子女,所為嚴重戕害兒童身心健康,破壞家庭成員間的信任關係。
經考量被告並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現子女均已安置,且皆透過社工表達不希望母親入監服刑,相信被告經此偵審程序當能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分別依成年人引誘未成年人施用第一級毒品罪及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7月及7月,合併應執行2年,同時宣告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命被告禁止對子女實施家暴,且需向指定機構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2場次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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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健康無價 不容毒噬
2026/06/22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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