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今天預告修法,明訂禁止車行不當收費,違者最高可罰9萬元,最快今年8月實施。(本報資料照)
日前爆出有計程車行向駕駛收取高達35萬元靠行牌照費,交通部今天預告修法,明訂禁止車行不當收費,收取靠行費需先經地方公路主管機關核定,計程車空車額遞補年限從現行3年縮短為1年,違者最高可罰9萬元,最快今年8月實施。
根據統計,全台計程車牌照總量約10萬張,目前已掛牌約9.3萬輛,剩餘約6000餘張為汰舊換新、等待新車遞補的空車額,大部分空車額被車行掌握,導致日前出現有車行向駕駛收取35萬元靠行牌照費。
交通部為終結計程車行收取高額靠行牌照費亂象,今天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及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 強化計程車產業秩序、保障駕駛自由選擇權。
此次修法全面禁止不當剝削,禁止車行收取未經核准或契約未約定的費用,例如超收靠行費;同時,不得強制駕駛向指定對象購車、貸款、投保,也不得對未加入特定車隊駕駛差別待遇。未來車行若要收取靠行費,需先經過地方公路主管機關核定,並公告於機關網頁。
針對計程車空車額遞補年限,此次修法從現行3年縮短為1年,展期以1次、1年為限,且展期必須通過地方公路主管機關成立的審議委員會審查,防止車行無限期囤積牌照。
交通部表示,未來新制上路後,車行若有上述違規情況,將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處9000元至9萬元罰鍰,情節嚴重者將面臨停止部分營業,最重可直接廢止營業執照,並要求退還超收款項。
2026/06/22 13:1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2002112-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