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曾領愛心便當、與警當街論法惹議 前法官私下提供法律意見判罰款1年

施志遠(圖右)從法官轉任律師,律師事務所開幕當天,他回到海產店捐100個愛心便當給弱勢民眾,回應他曾備受爭議的排隊領便當事件。(中時資料照片,程炳璋攝)

前台南地院法官施志遠曾經因為家人被開違規罰單出面與警論法,也曾經帶著一家大小領愛心便當惹議,他離職轉任律師後,因為擔任法官期間轉介案件給律師還提供法律意見等遭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判決罰款1年。可上訴。

施志遠為前台南地院法官,他在111年11月起至112年2月止之任職期間內,或有提供梁姓律師相關法律意見及代為撰寫書狀,或有轉介案件予梁姓律師承辦並獲有報酬,或有提供當事人法律諮詢並預先收取委任律師費用等執行律師業務之行為。

法官評鑑委員會認為,他雖已於112年3月1日辭職轉任律師,但免除其法官職務仍有實益,如果只作成剝奪或減少退休金及退養金、罰款、申誡等較輕微之懲戒處分,無異於容認在職法官若有違規執行律師業務牟利之情形,僅需受罰款等較輕懲戒處分後,即可離職執行律師職務,如此司法公信力必將嚴重受損。

法評會審酌施志遠之行為態樣、手段、目的及所生之損害等一切情狀,認有予以懲戒之必要,依法官法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免除法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以昭警惕。

2026/06/22 10:2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200141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