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女車手取款3056萬只賺8千,判2年半還要全額賠償。(中時資料照)
一名彰化劉姓女婦人,見到詐團在臉書「假投資」廣告,被引導到LINE投資群組,竟誤信只要儲值就可以投資股票獲利,如事先交稅金,更能領取獲利1.4億元,劉女信以為真,由詐團派出擁有碩士學歷的黃姓女車手,分11次面交3056萬,劉女受騙後報警遭判2年6月徒刑,但劉女提出民事求償,法官又判黃女要賠3056萬元。
根據判決書,黃姓車手於民國114年1月3日,加入通訊軟體LINE暱稱「李知恩」、「陶陶」等人所屬詐欺集團擔任面交車手。該詐欺集團早於113年間,即開始以假投資之方式詐騙多人,但被害人仍未發現自己上當受騙,於是指示黃女繼續前往收款。
一名劉姓女子,瀏覽點選該詐團刊登投資廣告後加入LINE群組後,接到LINE暱稱「林書怡」之詐欺成員向劉女佯稱:「你加入投資群組,再向客服人員儲值,就可以投資股票獲利,你先交稅金,就能領取獲利1.4億元等語,致原告陷於錯誤,依「林書怡」指示,陸續面交現金,黃女事後陸續依照「葉一方」指示,向劉女收取現金3千餘萬元,其中一次最多交700萬元現金。
此外,黃女還接受指示,前往彰化及台北市圓山捷運站,分別對被害人收款58萬元、93萬元,事後被害人察覺有異,報警處理,並將黃女帶捕到案。刑事部分黃女被判處2年6月徒刑,劉女同時也提出民事損害賠償。
黃女出庭時辯稱,她是上網找兼職工作遭人利用,並未取得不合理薪資,自己擔任車手也只賺8000元,還付1萬5千元給被害人,而且自己也沒用話術詐騙劉女,是他自己貪心,且無視電視一再宣導反詐騙及詐騙手法,才受騙,她不應負擔賠償責任。
法官審理後認定,黃女依指示取財、洗錢行為,與該詐欺集團成員於民事上即屬共同侵權行為人,因此應賠3035萬元給被害人。
2026/06/22 08:2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2000892-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