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幫孩子存台積電!人妻離婚怕老公搶監護權賣股 律師解答

人妻替孩子買進多張台積電股票,離婚時突然擔心丈夫取得監護權後,會賣掉股票。(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不少父母會提早替孩子存股,近日一名人妻透露,孩子名下有多張台積電股票,是她多年來替孩子買的,但因與丈夫鬧離婚,對方堅持爭取監護權,讓她擔心丈夫未來能否賣掉孩子的股票,據為己有。對此,律師蘇家宏表示,未成年子女的財產雖由監護人管理,但所有處分都必須以子女利益為前提,不得挪作個人用途。

律師蘇家宏在臉書分享,最近有位40多歲的人妻來諮詢離婚問題,表示孩子名下有多年來由她陸續買進的台積電股票,但丈夫堅持爭取監護權,如果以後孩子由父親來照顧,對方是否能賣掉股票據為己有,以及自己能否主張孩子名下一半的財產?

蘇家宏表示,依照法律規定,監護人有權管理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因此理論上可以處理孩子名下的股票或存款;不過,法律也有明確限制,未成年子女財產的管理與處分,必須以子女利益為前提,不能挪作父母個人用途。

而這位人妻多年來贈與孩子的台積電股票,在法律上已屬於孩子的財產,而非父母所有,因此不能任意取回;孩子名下的資產也不屬於夫妻財產,即使最後父親取得孩子監護權,相關股票也不會納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計算,媽媽同樣不能主張分配孩子名下的一半財產。

蘇家宏建議,為了孩子,不要輕易放棄親權,即使最後沒有爭取到監護權,也仍可爭取固定探視安排,日後發現對方違法挪用孩子財產,例如擅自出售孩子名下股票並據為己有,可依法提出刑事侵占告訴,要求返還相關財產。

2026/06/21 14:4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1001704-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