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獨家》營區寢室變砲房?不甘與女上士分手 恐怖前任臉書狂爆性醜聞慘了

陸軍魏姓女上士與劉姓女子曾是同性戀人,兩人分手後,劉女連續在多個臉書社團,公開魏女的姓名、軍種與合照,甚至指控魏女男女通吃、將「營區寢室當砲房」,讓魏女名譽掃地、考績全毀。案經魏女提告,一審判處劉女徒刑5月。劉女不服上訴,被台南高分院駁回。(本報資料照片)

陸軍一名A姓女上士與B姓女子曾是同性戀人,未料兩人分手後,竟演變成一場震驚軍營的網路公審復仇記。B女因心生不甘,連續在臉書「靠北長官2024」、「匿名3公社」等知名社團,匿名狂發7篇爆料文,大肆公開A女的姓名、軍種與合照,甚至辛辣指控A女男女通吃、將「營區寢室當砲房」,讓A女名譽掃地、考績全毀。案經A女提告,一、二審均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B女徒刑5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A女與B女交往後因故分手。民國113年1月初B女利用臉書匿名功能,在多個國軍爆料社團貼出A女的出遊背影照,還露骨指控A女在營區行為不檢,不僅用假手機瞞過衛哨安檢、用真手機與女友徹夜「掛睡」,更宣稱A女與同寢室的已婚女同袍在營區內使用情趣道具大搞婚外情,甚至捏造女長官傳訊大讚其「手指舒服」等荒淫情節。

A女開庭時委屈表示,前女友情緒大起大落,分手後為了逼她給錢,甚至打爆國防部1985申訴電話,逼得她連續一周接受軍方調查與懲處,導致她兩年內考績全無,在同袍面前更是抬不起頭。

審理期間,B女甚至使出「幽靈抗辯」,在警詢及偵查中堅稱「根本不認識A女」 ,直到檢察事務官當庭撥打A女提供的門號,B女私用的手機在偵查庭上當場響起鈴聲,她才啞口無言。法官隨後比對兩人的LINE對話內容,發現發文時序完全吻合,且爆料照片均為兩人私密出遊照,認定發文者就是B女無誤。

法官審酌,B女僅因感情與金錢齟齬,竟在公開網路社團惡意公審,嚴重侵害A女資訊自主權與性隱私,且犯後態度不佳 ,一審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 。B女不服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也認為原判決認事用法均無不當,駁回上訴。

2026/06/20 11:0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0001154-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