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從事八大行業的女子,揪國中少年奔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圖非當事人。(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新竹一名八大女子娜娜(化名),明知男網友年僅15歲,竟難擋情慾,將純潔的少年約至旅館激戰。少年母親事後察覺兒子有異,追問下氣得報警。法院審理後,日前依法判娜娜有期徒刑4月。
判決指出,從事八大行業的女子娜娜,於114年10月14日,透過通訊軟體IG認識國中少年A男,明知對方當時年僅15歲,性自主觀念未臻成熟,竟為滿足個人性慾,於同年月28日凌晨2時許,將A男帶到竹北市某汽車旅館開房,接著未違反少年意願下,兩人在床上翻雲覆雨。
事後,A男的母親察覺兒子有異狀,這才驚覺兒子竟被大姊姊帶去汽旅,氣得直奔竹北分局報警處理。
審理時,娜娜見摩鐵監視器畫面、旅客報表、IG與LINE對話紀錄等鐵證,坦認犯行,並表示「案發時我知道他A男未滿16歲」等語。
新竹地院審酌,娜娜對少年的身心健全及人格發展所生危害非輕,行為實屬不該;惟念其坦承犯行,兼衡其自述高職畢業、案發時從事八大,現從事餐飲業、未婚無子女、經濟狀況普通,暨犯罪動機、雙方未達成和解等一切情狀,最終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2026/06/20 08:0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000069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