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AI生成
香港近日暴雨不斷,出門沒帶雨傘相當不便,但也不該未經同意拿走別人的雨傘。一名香港男子6月16日在黃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於社群平台Threads發布影片,抱怨自己走進銅鑼灣潮牌「Stüssy」專賣店,才將雨傘放在門口短短5分鐘,就被人拿走。
男子一度上網向網友求助,也獲得許多熱心回應。不過,他最後仍在原地躲雨長達1個小時,模樣相當狼狽,氣得怒斥,「偷傘賊不得好死。」
事件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不少人同情男子的遭遇,也批評下雨天偷走別人雨傘的行為實在太離譜,紛紛留言表示,「太慘了」、「為什麼有人可以這麼缺德」、「下雨天偷傘的人應該受到詛咒」。也有網友提醒,雨傘最好隨身攜帶,「所以雨傘真的不能放在店外面」、「隨身帶個塑膠袋,把雨傘裝起來帶進店裡比較安全」。
男子表示,6月16日晚間6時許,香港天文台發布黃色暴雨警告。當時他走進位於銅鑼灣的「Stüssy」專賣店,將雨傘放在門口,沒想到才進去5分鐘,雨傘就不見了。
眼看外面的雨越下越大,男子一時不知道該如何離開,只好在Threads上向網友求助,「有沒有人可以撐傘陪我去IKEA買雨傘?最多請你吃一個榴槤冰淇淋。」
貼文曝光後,不少熱心網友留言表示願意提供協助,有人詢問,「需要幫忙嗎?」、「要不要載你回家?」、「你是不是已經離開了?我只有一把傘」、「可以問問不認識的人能不能一起撐傘,大部分的人應該都願意」。
不過,男子後來更新留言表示,雨勢反而變得更大,自己已經在現場躲雨1個小時,氣得痛罵,「偷傘賊不得好死」。
所幸後來雨勢逐漸變小,男子最後順利離開現場,並表示,「雨變小了,已經衝去吃拉麵了」。他也感謝網友們的熱心留言及關心。
網友批偷傘行為離譜:下雨天偷傘的人應受詛咒
網友看完後,紛紛批評擅自拿走他人雨傘的行為相當離譜,也對男子的遭遇表示同情,「真的太慘了」、「下雨天偷傘的人應該受到詛咒」、「為什麼有人可以這麼缺德,連別人正在使用的雨傘都要偷」。
另外,也有網友建議,雨傘最好隨身攜帶,以免放在店門口遭人拿走,「所以雨傘真的不能放在店外面」、「隨身準備一個塑膠袋,把濕雨傘裝起來帶進店裡」。
未經同意拿走他人財物恐觸犯竊盜罪 香港最高可判監10年
未經他人同意擅自拿走財物,可能構成竊盜罪。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規定,竊盜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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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2026/06/19 08:30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35/9576133?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