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核二廠前廠長曾文煌(中)傳出向廠商收賄,檢方指揮廉政署發動第2波搜索,18日將曾文煌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訊後向地院聲押禁見。(杜宜諳攝)
法務部廉政署調查前核二廠長曾文煌涉貪案,從他家裡天花板搜出並查扣260萬元現金,因有部分賄款流向不明,擴大追查發現曾文煌與時任核二廠經理、現任副廠長的陳聰德5名電廠人員另涉在核二廠4個標案索賄,檢廉17日執行第二波搜索行動,兵分28路搜索核二廠等地,並約談曾文煌、陳聰德、與「廣承」負責人郝致衡共9人到案。檢察官訊後18日早上諭知曾文煌、陳聰德、前核二廠修配組課長朱景宏聲押禁見,這已是曾男涉貪第二度被聲押禁見。
另核二廠修配組經理劉水苔50萬元交保、課長宋俞30萬元交保、竑柏實業公司負責人郭建佑獲請回。其餘涉案人仍在訊問中。
曾文煌涉嫌於民國113年辦理廠區「減容中心焚化爐控制系統更新」、「SCADA主機」、「自動化濕式噴砂除汙設備」等標案時,涉嫌向業者郝致衡等人共索賄220萬,檢廉114年約談曾男到案後,聲押禁見曾男獲准,北檢去年8月依《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行賄罪起訴曾、郝等人,曾男因本案遭台電免職。全案目前由台北地院審理,曾男獲法官裁定200萬元交保。
由於檢廉去年4月間提訊在押曾文煌,曾心防被突破,坦供稱250萬元現金就藏在家裡餐廳天花板上方夾層,檢廉二度搜索曾男住處,在天花板內搜出裝有250萬元現金的袋子。檢廉總共查扣曾男260萬元現金,認定曾男收賄220萬元,其餘40萬元贓款,檢方懷疑曾另在核二廠其他標案向業者索賄。
檢廉依據曾文煌賄款溯源追查,發現另有核二廠人員在其他採購案涉嫌向廠商收受賄賂,檢廉懷疑,曾文煌與時任核二廠經理陳聰德(現為核二廠副廠長)、相關承辦人涉嫌在民國107年至108年間承辦核二廠4項採購案,向得標廠商「廣承」索取回扣,涉貪金額檢廉仍在清查中。
北檢檢察官17日再指揮法務部廉政署進行第二波搜索行動,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陳姓副廠長7名被告之住居所及辦公處所共28處,並通知曾文煌、陳聰德及業者共9人到案說明。全案朝《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行賄罪方向偵辦。
2026/06/18 07:0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800103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