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署
台電第二核能發電廠,爆發集體貪瀆案,廉政署調查前核二廠長曾文煌涉貪案,從他家裡天花板搜出查扣260萬元現金,認定曾男收賄220萬元,另追查40萬元賄款流向後,再發現曾文煌另涉在核二廠4個標案索賄,檢廉17日執行第二波搜索行動,兵分28路搜索核二廠等地,並約談曾男、時任核二廠經理、現任副廠長的陳男5名核二廠人員與「廣承」負責人郝致衡4名業者到案。
曾文煌涉嫌於民國113年辦理廠區「減容中心焚化爐控制系統更新」、「SCADA主機」、「自動化濕式噴砂除汙設備」等標案時,涉嫌向業者郝致衡等人共索賄220萬,檢廉114年約談曾男到案後,聲押禁見曾男獲准,北檢去年8月依《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行賄罪起訴曾、郝等人。全案目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由於檢廉去年4月間提訊在押曾文煌,曾心防被突破,坦供稱250萬元現金就藏在家裡餐廳天花板上方夾層,檢廉二度搜索曾男住處,在天花板內搜出裝有250萬元現金的袋子。檢廉總計查扣曾男260萬元現金,認定曾男收賄220萬元,其餘40萬元贓款,檢方懷疑曾另在核二廠其他標案,向業者索賄。
檢廉依據曾文煌賄款溯源追查,發現另有核二廠人員在其他採購案涉嫌向廠商收受賄賂,檢廉懷疑,曾文煌與時任核二廠陳姓經理(現為核二廠副廠長)、相關承辦人,涉嫌在民國107年至108年間承辦核二廠4項採購案,向得標廠商「廣承」索取回扣,涉貪金額檢廉仍在清查中。
北檢檢察官17日再指揮法務部廉政署進行第二波搜索行動,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陳姓副廠長7名被告之住居所及辦公處所共28處,並通知曾文煌、陳男及業者共9人到案說明。全案朝《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行賄罪方向偵辦。
2026/06/17 17:5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7003963-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