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婦人去年12月因肚子餓,偷走一家連鎖超市熟食區的雞腿便當,後來被業者發現後報警查獲,因此吃上官司。台中地院日前審理後,依犯竊盜罪,判處婦人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
根據判決書內容,婦人於2025年12月到台中市某家連鎖超市,偷走商品架上的一個雞腿便當,價格為99元,她趁四下無人拿走便當未結帳,直接徒步離開超市。超市業者在清點時發現商品短少,隨即調閱監視器畫面並報警追查,警方獲報後,循線逮捕婦人。
婦人落網後,坦承是自己偷走雞腿便當,她表示因為當時肚子實在太餓,加上雞腿便當最便宜,才會動歪腦筋行竊,以為不會有人發現。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時表示,婦人竊取他人財物,顯然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權的法治觀念,考量到她已坦承犯行,但並未賠償或與業者達成和解,最終依犯竊盜罪,判處她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2026/06/17 17:19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6857&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