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快訊》法務部拍板!依托咪酯列一級毒品 販賣可判死刑

依托咪酯菸彈升級。(中時資料照)

法務部

近來毒駕泛濫,造成多人死傷,法務部考量毒駕多與「喪屍煙彈」依托咪酯有關,將於今(17)日下午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決議將依托咪酯、美托咪酯9類毒品從第二級毒品升級為第一級毒品,預料考量依托咪酯的「成癮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將升級為第一級毒品,若經行政院公告後,只要持有依托咪酯最重處3年、吸食最重處5年;若製造、運輸、販賣者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意圖販賣而持有者,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依托咪酯先驅原料「依托咪酯酸」、「甘胺酸乙酯」並非台灣所管制的毒品,造成不法集團進口製毒,因此今天法務部毒審會也將把「依托咪酯酸」以第四級毒品列管。

依托咪酯自民國113年8月列為第三級毒品、同年11月27日升為第二級毒品、今年6月毒審會再升級為第一級毒品,依托咪酯不到兩年就由第三級毒品提升第一級毒品,已創下紀錄。

依托咪酯為靜脈麻醉劑藥物,通常加入電子煙吸食,因吸食後會出現無法思考、控制身體、異常顫抖、抖動等行為,故俗稱為「喪屍煙彈」,吸食過量有死亡風險。

依托咪酯已被世界多國列為毒品,但過去不法集團利用我國管制法令漏洞,自國外備料進口依托咪酯,轉換成年輕人接受度高的電子菸型態,聲稱可作為大麻的合法替代物,對社會治安、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戕害,近年毒駕泛濫,造成多人死傷,亦多與「喪屍煙彈」依托咪酯有關。

112年9月,新北市警方首度在查獲非法電子煙油中,檢出有依托咪酯(Etomidate)成分,但因當時依托咪酯尚未列管,只能依《藥事法》處理,但隨著警方一再查獲依托咪酯,甚至113年7月發生黃姓男子因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彈後,駕車撞死新北市三重警分局黃姓警員,更引爆各界議論。

為此,法務部毒審會113年6月13日決議,將依托咪酯、美托咪酯(Metomidate)、異丙帕酯(Isopropyl 1-(1-phenylethyl)-1H-imidazole-5- carboxylate)3類成分,列為第三級毒品,並加速完成法制作業。同年8月5日,行政院公告依托咪酯3類成分列為第三級毒品管制。同年11月27日,行政院再公告依托咪酯3類成分列為第二級毒品管制。

法務部今天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將討論依托咪酯提升至第一級毒品,若經行政院公告後,依托咪酯將與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同列第一級毒品。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若製造、運輸、販賣者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意圖販賣而持有者,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引誘他人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轉讓第一級毒品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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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1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700370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