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金融》集保爆勞資爭議 工會理事助會員反遭懲處

事件起於去年4月,集保一名陳姓女員工因請假、約談及解僱程序與公司發生爭議,後續向工會求助;柯姓、張姓兩名工會理事到場協助會員,陪同釐清解僱理由並表達繼續提供勞務意願。不過,集保事後認定兩名理事在現場對主管構成職場不法侵害,啟動調查後,各對兩人記小過一次。

兩名理事不服,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昨(15)日作成114年度勞裁字第38號裁決,認定集保對兩名工會理事的懲處,構成不當勞動行為,並命公司撤銷懲處。

這起案件的關鍵,在於職場不法侵害調查制度的界線。職場不法侵害制度原是為了保護勞工,避免員工在職場中遭受主管、同事或組織權力不當對待;但若工會幹部只是協助會員面對解僱或勞資爭議,卻反被納入職場不法侵害調查,甚至成為懲處理由,也讓外界憂心,原本保護勞工的制度可能被反向使用。

集保近年並非首次因工會議題遭主管機關認定踩線。除了這次第38號裁決,集保此前也曾因工會理監事考績案遭認定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另一件工會理事申請律師職前訓練留職停薪未獲准案件,勞動部也認定集保構成不當勞動行為,並於今年5月裁罰10萬元。

就在裁罰結果出爐後,集保工會又爆出罷免連署。根據媒體報導,工會理事6月2日才發信向會員說明5月底的裁決與裁罰結果,兩天後,工會內部即出現由張姓主管發起的連署,點名罷免柯、張兩名理事。

相關連署文件主張,目前理事席次與會員人數不成比例,工會理事會對外提出勞資權益或協商議案,也應有更多會員意思作為基礎,避免少數理事以工會名義代表全體會員;但工會內部也有人憂心,若主要處理裁決與勞資爭議的理事遭罷免,恐削弱工會處理會員申訴與勞資爭議的能力。

集保過去曾獲友善家庭職場獎、工作生活平衡獎及企業永續相關獎項,對外形象一向正面,不過,隨著工會幹部懲處、勞動部裁決與罷免連署接連浮上檯面,這家具有高度公共性的市場基礎設施機構,如何修補勞資關係、重建內部調查制度公信力,後續仍將受到檢視。

2026/06/16 10:3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6001706-26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