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教育部稱「校事會議案量大減」全教產轟:轉移至其他制度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15)日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公聽會。(本報系資料照)

處理教師投訴案件的「校事會議」已被眾多教團視為撕裂校園和諧的根源,雖教育部聲稱「校事會議案量自82%降至22%」,但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以下簡稱全教產)指出,減少是因老師採取防禦性教學,或是案件移送成績考核有罪推定調查,呼籲廢除校事會議,回歸教評會處理機制,才能從根本拯救教育。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15)日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公聽會。

全教產指出,校事會議所造成全台校園大濫訴、衍生校園惡鬥文化、濫用權勢惡鬥老師錯殺良師,導致校園充斥恐懼、害怕氛圍,越是認真的教學及輔導管教學生老師,被投訴的機率越高,這份壓力也反映在「教職員工自殺、自傷」案件上,109至112年短短3年間案件暴增3倍,再再凸顯制度未能提供教師足夠保護以及相關賠償機制。

全教產說明,教師解聘辦法頒布之前,主管機關及學校辦理教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是以「教師法」及「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為依據,皆由學校教師評議委員會來處理;教師解聘辦法頒布後,校事會議竟可凌駕教師評議委員會做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或資遣,形同架空教評會的權責。

全教產強調,教師解聘辦法施行6年來,零成本的投訴讓教育職場陷入惡性循環,即便老師依法輔導管教學生,卻仍遭學生及家長的惡意投訴,導致學校面臨找不到行政人員、老師們更不願意擔任導師的風暴中。

全教產呼籲,教育部應「廢除校事會議,拯救台灣教育」,回歸教評會處理機制,訂定「教師權益保護法」,同時將「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提升為法律位階,「教師解聘辦法」另立專法。

2026/06/15 10:2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5001485-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