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院近日審結,依非法經營銀行業務及偽造有價證券等罪,重判賴冠翟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並追徵逾1億3000萬元不法所得。(吳佩蓉攝)
曾以亮眼房仲業績登上財經雜誌、被封為「房仲金童」的賴冠翟,涉嫌以投資房地產保證獲利為誘餌,在宜蘭非法吸金逾2億5000萬元,受害人至少30人,連昔日師長也受騙上當,賴男案發後棄保潛逃長達7年,直到去年底落網歸案。宜蘭地院近日審結,依非法經營銀行業務及偽造有價證券等罪,重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並追徵逾1億3000萬元不法所得。
45歲賴冠翟早年在房仲界頗具知名度,曾因創下驚人銷售成績獲媒體報導,塑造成功投資形象。然而法院查出,他自103年至106年間,以投資房地產可在短期內獲得高額報酬為號召,向親友及地方民眾大舉募集資金,實際卻從事非法吸金。
判決指出,賴男對外開出遠高於市場行情的獲利條件,藉此吸引投資人投入資金,部分民眾初期確實拿到利息或部分本金,誤以為投資穩賺不賠,進而加碼投入,甚至介紹親友參與,最終卻陷入資金黑洞。
法院調查發現,受害者投資金額從數十萬元到上千萬元不等,其中有人損失超過千萬元血本無歸,30名被害人當中,超過半數至今未能取回本金與利息,財產損失相當慘重。
為了取信投資人,賴男甚至提出驚人的獲利數字,有被害人投入100萬元,短短25天即被承諾可獲利45萬元,換算年報酬率高達657%,遠遠超過法律允許範圍,不少人因相信其成功人士形象而投入積蓄,最終卻落得一場空。
案發後,賴冠翟棄保潛逃,並於107年間南下屏東恆春藏匿,還化名另起身分活動,對外自稱新加坡律師、建築師,甚至打著教育公益與校園慈善名義,再度向當地教師及家長募資,傳出另有20多人受害、損失超過2000萬元。
法官審酌認為,賴男非法吸金規模龐大,犯罪所得超過億元,嚴重侵害投資人財產權益,也衝擊金融秩序與社會信賴基礎。雖其坦承犯行,但犯案時間長、受害人眾多,危害程度重大,因此依法從重量刑,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並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1億3000餘萬元,如無法沒收則追徵其價額。全案仍可上訴。
2026/06/14 22:3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4002638-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