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四叉貓的檢舉,童仲彥的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近日遭內政部撤銷,原因是《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他因為詐領助理費案被判刑確定,依法三年內不能擔任不動產經紀人。這樣的規定,大概是因為不動產交易涉及高額財產,經紀人必須取得客戶信賴,因此法律對於曾犯詐欺、侵占、背信、貪污等誠信犯罪者設下限制,目的在於保護交易安全。
事實上,類似的制度,廣泛存在於台灣各行各業。
例如,曾犯性侵害、兒少性剝削、虐童等犯罪者,往往終身不得擔任教師、幼兒園教保員、托育人員、補習班教師或兒少機構工作人員等職業。原因很簡單,這些工作直接接觸兒童人,社會風險極高。
金融業也是如此。銀行、保險、證券、信託等產業,對於曾犯詐欺、侵占、背信、偽造文書、洗錢等犯罪者設有嚴格限制。因為金融體系建立於信任之上,法律自然會要求更高的品格標準。
甚至保全人員、計程車駕駛等職業,也會因暴力犯罪、性犯罪、毒品犯罪或重大財產犯罪紀錄而受到限制。這些規定背後的核心原則其實相當一致:犯罪類型與工作風險必須相互對應。
這些都是法律規定,甚至經過釋憲的考驗。確認某些情況下,可以限制人民的工作自由權。 至於一般公司在應徵員工,有些會要求良民證,有些則是會到司法院網站,去查詢應徵者有沒有前科紀錄。
一般公司找員工,會在意對方有沒有前科,然而,偉大的立法院,要進去當立委,甚至保有立委身份,那就寬鬆多了。選民也毫不在意他們的背景。
立委或縣市長,只要沒有詐欺、組織犯罪、賄選、貪污、毒品等等的前科,都可以參選,當選以後,即使被判刑確定,只要沒有褫奪公權,就可以在監獄裡行使職權。現在的最新修法,是只要「受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也可以參選。
換句話說,一名曾犯財產犯罪的人,不能在出獄後三年內當不動產經紀人;一名曾犯性犯罪的人,可能終身不能當老師;一名曾犯金融犯罪的人,可能無法擔任銀行負責人。
然而,一位遭判刑確定、甚至已經入監服刑的人,只要沒有褫奪公權,在某些情況下卻仍然可以保有立法委員身分。一個人可能無法擔任房仲、老師或金融業負責人,卻仍然保有民意代表身分。
這年頭,當計程車司機、房仲業者、銀行員、老師等,竟然比立委更難,太離譜了、這真的太離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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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發現兒少性剝削,請撥打110、113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健康無價 不容毒噬
2026/06/14 16:59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5005&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