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持父過世遺產牽出驚人秘密,她拒驗DNA爆手足身世疑雲,法官判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知名寺院住持圓寂之後,原本應由子女共同處理遺產事宜,卻意外掀起一場身世與繼承權之爭。住持法師的兒子主張,戶籍上登記為妹妹的女子,其實並非是父親親生骨肉,雙方根本沒有血緣關係,因此,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根據判決,男子阿源為已故法師阿德之子。阿德生前曾有婚姻,之後剃度出家,長年弘揚佛法並創建寺院,在地方頗具聲望。阿源指出,父親於辭世後,他前往戶政機關辦理除戶手續時,赫然發現資料顯示父親另有女兒小玲(均化名)。
經追查後認為,小玲實際上是父親前妻與他人所生,出生時間甚至早於父親與前妻認識及結婚時間,雙方根本不存在生物學上的父女關係。阿源主張,父親與前妻曾於1980年代短暫結婚、離婚後又復婚,但小玲在雙方結婚前數年便已出生,從未真正由父親撫養長大,因此,請求法院確認兩人親子關係不存在。
不過小玲則強烈反駁,指控阿源是因遺產糾紛而興訟。她表示,父親過世後遺留存款、勞保給付及名車等財產,兄妹們原本皆為法定繼承人。然而因部分遺產處理方式引發爭議,另名手足甚至已向檢方提出侵占告訴,因此質疑哥阿源是為了排除繼承人身分,才刻意提起本件訴訟。
案件審理期間,法院認為DNA鑑定是釐清真實血緣關係,最直接且具科學依據的方法,因此,通知雙方接受法務部調查局安排的血緣鑑定。阿源依通知完成採樣程序,但是小玲則明確表示拒絕接受檢驗。
法院指出,依過往實務見解,當事人若已提出相當證據證明其主張,而血緣鑑定又是釐清事實的重要方法時,另一方若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法院得將此情形列入整體證據評價,並作出對拒絕者不利的認定。
法院審酌戶籍沿革資料、已故法師阿德弟妹出具的聲明書,以及法師阿德胞弟出庭作證內容後認為,相關證據均顯示,小玲在法師阿德與前妻結婚前即已出生,並且家族成員長期知悉其非親生女身分。
綜合所有證據後,法院認定,阿法提出的主張具有相當可信度,而小玲拒絕參與血緣鑑定,未盡協力義務,因此,採納阿源的主張,判決確認小玲與阿德法師之間親子關係不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也特別說明,本案僅確認雙方不存在親生父女關係,至於小玲主張即使沒有血緣關係,仍可能因早年法律規定而成立收養關係,涉及另一層法律爭議,若未來繼承權仍有爭執,應另循其他法律程序解決。
2026/06/14 13:1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4000799-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