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移工聯盟與婦女新知基金會多年來持續倡議「將移工納入長照人力」,衛福部回應,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並與勞動部共同評估。記者廖靜清/攝影
6月16日國際家務工日前夕,多個移工、婦女及身障團體赴衛福部陳情,呼籲政府正視家庭看護移工的保障權益,主張將家事移工納入長照服務體系,由長照機構統一聘僱與管理。衛福部回應,相關制度改革涉及照顧模式、勞動權益、服務需求及就業市場等,影響層面廣泛,須持續蒐集各界意見並與勞動部共同評估。
台灣移工聯盟、婦女新知基金會及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等團體指出,目前全台約有23萬名家庭看護移工,實際承擔大量重度失能者與失智長者的照顧工作。然而現行制度下,家庭看護工多採一對一全天候照顧模式,不僅工作時間長、休假不易,也缺乏完整勞動法令保障。
針對團體提出「機構聘僱移工」的訴求,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表示,目前家庭看護工主要提供一對一、24小時照顧服務,若改由長照機構聘僱並適用「勞動基準法」,勢必需採輪班方式提供到宅照顧,服務模式將出現重大改變。
吳希文指出,部分倡議團體認為移工若納入長照體系,可由一名照顧人員服務多位個案,提高整體服務效益。但實際上仍須視照顧模式而定,因現行家庭看護工提供的是全天候陪伴與生活照顧,若改為機構派遣方式,未必能維持同樣的照顧密度與即時性。
吳希文說,若民眾仍有全天候照顧需求,未來可能需要透過多人輪班才能達成,相關人力配置、財務負擔及服務品質等問題,都必須納入評估。而外籍移工聘僱制度亦涉及「就業服務法」規範,須兼顧本國照顧服務人力的就業權益與勞動條件,因此需要跨部會審慎研議。
至於民團質疑家庭看護工休假時缺乏替代照顧資源,形成移工難休假、家庭又無法獲得支援的惡性循環。吳希文表示,目前已與勞動部合作推動喘息服務及短期替代照顧機制,讓聘僱移工的家庭在看護休假時,被照顧者仍能獲得妥善照顧。
吳希文說,若家庭看護工返國探親等較長時間離開,家庭可視同未聘僱外籍看護工,使用完整長照給付服務。若是短期請假,則可透過喘息服務或短期替代照顧銜接照顧需求,目前住宿式喘息服務及短期替代照顧服務每年最高可使用52天額度。
吳希文強調,未來將持續蒐集服務使用者、照顧提供者及相關團體等各方意見,並與勞動部共同研議各項制度改革方案,希望在保障照顧需求與勞動權益之間尋求平衡,兼顧失能者照顧權益、家庭照顧需求與移工勞動保障。
2026/06/14 12:00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9/9565431?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