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林姓男子昨天開車在北區逼車,在道路攔截其他市民車輛,警方依法送辦。圖/摘自Threads
台中市林姓市民在昨天清晨於北區一間超商,遭另名男子無故怒瞪,林男開車離開時,該名男子又駕駛黑色轎車,在後方惡意逼車、攔阻去路,甚至質問「是不是做了什麼虧心事」,林男趕緊報案,也在網路平台分享此事,直呼「十分荒唐」。第二警分局表示,涉案男子同姓林,辯稱是覺得對方要找他麻煩,加上誤以為對方式女友的追求者而心生不滿,全案將依妨害自由罪,函送檢方偵辦。
第二警分局在昨天清晨5時許,接獲林姓男子報案,指稱其在北區太平路一帶發生行車糾紛,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到場處置。
經了解,林姓報案人開車在北區太平路段欲離去時,疑遭一輛黑色轎車尾隨逼車,在東區十甲路、南京東路一段口遭對方斜插擋住去路,雙方因而發生口角爭執,林男隨後駛回太平路段報警。
二分局表示,已依規定受理報案,依涉嫌刑法妨害自由罪嫌,將駕駛黑色轎車的駕駛,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經查,駕駛黑色轎車的林姓男子,年約36歲,到案後辯稱,自認遭對方瞪視,覺得對方要找他麻煩,加上誤以為對方是女友的追求者,因而心生不滿,跟上前欲問清楚,才引發糾紛。
林姓報案人發文表示,案發時是在一中商圈某便利商店,欲使用廁所,因設施維修,所以在店外抽菸,期間一名陌生男子主動靠近,在其身旁徘徊並持續注視,未發一語,他擔心對方可能有不利舉動,移動位置避開,他開車要離開現場時,該名男子駕駛黑色車輛跟上,還在路口攔阻其去路。
林姓報案人指出,雙方因此發生爭執,過程中對方頻頻質問他「在跟誰講電話」、「是不是做了什麼虧心事」等語,讓他感覺很「非常荒唐」,也報警處理。
第二分局呼籲,民眾駕車上路應保持平和心態,遇有行車糾紛或誤會時,切勿因一時情緒採取尾隨、逼車、攔車等危險行為,以免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甚至觸犯相關法律規定。
如遇爭議情事,建議記錄相關事證並立即撥打110報案,由警方到場協助處理,以維護自身安全,避免觸法。
2026/06/14 11:3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9565391?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