癡情男病重託付百萬救命錢,分手後驚覺遭前女友全挪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曾經深信不疑的愛情,最終卻演變成近百萬元的金錢糾紛。男子阿霖因肝病纏身,一度擔心病情惡化急需醫療費用,於是將以房屋抵押貸得的100萬元交由當時交往中的女友小欣(均化名)代為保管,作為日後緊急醫療支出之用。不料兩人感情生變後,阿霖要求返還款項,卻意外揭開這筆「救命錢」早已遭挪用的真相。
根據判決指出,阿霖於2023年因為肝病狀況不佳,擔心未來可能需要龐大醫療開銷,在信任女友小欣的情況下,將房屋抵押貸款所得100萬元交由小欣保管。依照小欣指示,阿霖將款項匯入小欣兒子名下的銀行帳戶。
然而到了2024年,雙方感情破裂分手,阿霖多次要求返還該筆款項。此時小欣才坦承,部分資金已借給妹妹周轉,另有部分投入股票及日常開銷,100萬元早已所剩無幾。儘管小欣陸續返還3萬5000元,但仍有96萬5000元未清償,阿霖因此提告求償。
庭訊時,小欣否認雙方存在寄託關係,主張100萬元是阿霖基於感情所為的贈與,並非代為保管的救命基金,因此,沒有返還義務。至於收受匯款的兒子,也認為款項來源合法,不構成不當得利。
不過法官檢視雙方對話紀錄後,發現小欣曾向林阿霖表示,「不要擔心你的錢我會吞了」、「那是你的救命錢」等內容;此外,她在另案偵查程序中也曾坦承,阿霖當時是因病情問題,才將100萬元放在她這裡,以備未來肝病惡化或昏迷時可作為緊急醫療費用。
更關鍵的是,雙方爭執期間,小欣曾主動向阿霖表示,「那100萬我也有用了」、「我會還給你」、「等我妹妹房子賣掉了我會還你」等語,甚至安排分期償還計畫。法院認為,若該筆款項真屬贈與,小欣理應主張無須返還,而非一再承諾還款,因此,足以證明雙方當初確有寄託保管的合意。
法官指出,金錢雖屬可替代物,但要成立消費寄託關係,仍須有交付保管及返還的共同意思。綜合對話紀錄、偵查筆錄及實際還款行為判斷,可認定阿霖主張屬實。
至於阿霖同時向小欣兒子請求返還款項部分,法院認為,該帳戶僅是依照小欣指示收受匯款,屬於指示給付關係,並非直接受領阿霖給付,因此不成立不當得利,駁回相關請求。因此,法院判決,小欣須返還阿霖96萬5000元。
2026/06/14 07:0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400001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