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警員在製作筆錄時認識女當事人,竟發展出不倫戀情,兩人互傳「我好想你」、「濕了?」等煽情對話,甚至還有視訊自慰截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已婚警員在製作筆錄時認識女當事人,竟發展出不倫戀情,兩人互傳「我好想你」、「濕了?」等煽情對話,甚至還有視訊自慰截圖。人夫發現後精神崩潰,提告求償,如今判決結果出爐。
判決指出,男子阿德(化名)與妻子阿芳(化名)原為夫妻關係,兩人育有一名3歲子女。阿芳因涉及刑事案件,於114年9月24日前往某分局偵查隊製作筆錄時,與承辦此案的員警小偉(化名)結識。
據了解,小偉透過人別訊問及身分證核對,明知阿芳已婚,卻自114年10月起展開熱烈追求,兩人迅速發展成為男女朋友關係,甚至發生性行為。
阿德指控,妻子與小偉交往期間,為避免被發現,還刻意將小偉的LINE帳戶名稱從「偵查隊小偉」更改為「星展銀行」進行掩護。但兩人對話內容卻相當露骨,包括「我好想你」、「好想靠在你旁邊休息」、「我很想你,每次短暫的見完面,我離開都很難過」、「濕了?」等充滿性暗示的內容。
更誇張的是,阿芳手機內還存有兩人視訊時,小偉自慰的影像截圖,讓阿德徹底崩潰。阿德無法接受枕邊人與執法警員發生不倫戀,憤而提告求償70萬元。
全案審理時,員警小偉坦承侵害阿德配偶權,但辯稱兩人交往僅不到2個月,「所犯情節未達嚴重程度」,加上深感悔悟,認為70萬元求償金額過高,請求法院酌減。
法官審酌,阿德為碩士學歷,擔任資訊公司工程師副理,年薪約300萬元;小偉為警專畢業,擔任警職,月薪約7萬元。兩人社經地位差距懸殊,且阿德已與妻子於115年4月離婚。
法院認定,小偉明知阿芳有配偶仍與其交往並發生性關係,屬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侵害阿德的配偶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雖然小偉辯稱僅交往2個月,但法官認為侵權行為已經成立,審酌雙方財力、侵害程度及原告痛苦程度後,判決小偉應賠償18萬元。全案可上訴。
2026/06/13 18:5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3002848-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