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旅宿業招外籍實習生可收仲介費?人權團體痛批縱容強迫勞動

監察院近日報告指出,有旅宿業用外國籍實習生,未料來台實習生需要繳納上萬元仲介費。(報系資料照)

監察院近日報告指出,有旅宿業用外國籍實習生,未料來台實習生需要繳納上萬元仲介費外,交通部觀光署卻稱,屬境外業者行為,尚非台灣政府及旅館業者可予以約束,對此「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中要求雇主要負擔移工海外費用而言十分諷刺,人權團體直言,相較勞工而言,學生應該有更高的保護強度,痛批觀光署根本是在縱容強迫勞動。

外國籍實習生指的為在我國並無學籍,可能是在如印尼專科學校就讀相關科系,透過學校來台實習獲得學分。據統計,觀光署已允許2000餘名外國籍實習生來台至旅宿業實習,原本津貼甚至可以低於最低工資、實習時數無上限等,觀光署已修正明定津貼至少應為最低工資、實習時數也有限制,但觀光署仍堅持為「實習」,因此無法投保勞工保險、職災保險,甚至全民健保也要來台灣6個月後始得投保。

也有實習生反映連證件都被扣留,交通部觀光署回應稱,是經學生同意後收取及保管,但對照行政院近日通過的《就業服務法》草案明定縱使勞工同意,仲介或雇主依舊不得留置其證件,更加凸顯矛盾。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表示,觀光署在大量開放外國籍實習生以前並未規劃好相關因應措施,放任旅宿業游走法律的漏洞,造成強迫勞動。至於仲介費用、扣留證件,他更指出,這完全就是「強迫勞動」樣態,就是透過這樣形式控制這些學生。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指出,外國籍實習生來台灣的實習明明就帶有勞動性質,旅宿業卻不用在入台就為他們加保勞保、職保及健保,雇主完全沒有責任?痛批觀光署以實習非工作為由推卸責任。

2026/06/13 18:3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3002763-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