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立委提案職類保費、健檢納所得稅扣除額 財政部給軟釘子

為因應行政院少子化對策,財政部提出「所得稅法」第17條、第126條修正草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為因應行政院日前所推動「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財政部提出「所得稅法」第17條、第126條修正草案,規劃自115年1月1日起將未成年子女免稅額提高50%,並將於本會期送交立法院審議,呼籲朝野立委支持行政院版本。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將於下周一審查朝野立委、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提出的「所得稅法」第14條、第17條修正草案共28案,內容聚焦三大方向,包括提高子女及受扶養親屬免稅額、調整保險費扣除額,以及增設健康檢查特別扣除額。

提高子女及受扶養親屬免稅額部分,國民黨立委謝龍介等人提案,15歲以下子女免稅額提高50%;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等人主張子女及直系尊親屬免稅額提高60%;民進黨立委郭國文等人則提案將子女免稅額提高50%。

另針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國民黨立委張智倫等人提案,第1名子女扣除額提高至18萬元、第2名以上提高至25.5萬元;徐巧芯等人主張維持現行15萬元及22.5萬元額度,但適用年齡延長至18歲;賴士葆等人則提案提高至20萬元及30萬元,並放寬適用至17歲以下子女。

保險費扣除額部分,賴士葆等人提案將公教、勞工及軍人保險費排除於薪資所得課稅範圍外;郭國文等人主張勞保、國民年金、公保、軍保及健保保費改列特別扣除額,且不設上限;民眾黨立委蔡春綢等跨黨派立委則提案擴大適用保險種類,並將保險費列舉扣除額上限提高至6萬元。

健康檢查特別扣除額部分,國民黨立委羅明才等人提案每人每年可扣除2萬元,並設排富條款;國民黨立委陳菁徽等人提案扣除額為9千元;民進黨立委王正旭等人則主張自116年起增列每人1萬元健康檢查特別扣除額,且不設排富門檻。

針對委員所提出「保險費扣除額」及「健康檢查特別扣除額」,財政部表示,綜所稅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向為外界關注焦點,為回應各界期待,考量財政收入、租稅公平及稅政簡化等原則,並配合政府施政優先順序,近年持續檢討並優化相關租稅措施。

財政部指出,感佩各委員所提修正草案各有見地,但請委員支持行政院提案版本。

另,立委王世堅關心「坐月子中心費用列報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財政部認為,所得稅的醫藥及生育費扣除,只適用於必要的醫療支出,坐月子中心費用中只有與醫療照護相關的部分可以列報扣除,住宿、餐飲、照顧等生活性服務則不適用。月子中心本質上不等同醫療機構,不能整筆費用都當作醫療支出扣稅;此外,政府已透過生育補助、育兒扣除額與各項租稅優惠提供支持,不需要再擴大扣稅範圍來涵蓋月子中心全部費用。

2026/06/13 15:02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564433?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