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國產署放任合法砂石場占用國有地 監委批失職

監察委員蔡崇義及陳景峻指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放任合法砂石場占用國有地,長期欠缺積極有效之遏止及究責作為,未能充分落實國有財產管理責任。圖為示意圖,非當事砂石場。(本報資料照片)

監察委員蔡崇義及陳景峻日前針對砂石場長期占用國有地一事發起調查,根據調查報告顯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對於合法砂石場占用國有地一事,長期採取「優先輔導合法化」的處理方式,但截至去年,國有地遭占用面積超過116萬平方公尺,長期欠缺積極有效之遏止及究責作為,未能充分落實國有財產管理責任。

蔡崇義及陳景峻表示,國產署對於砂石場占用國有非公用土地案件,長期採取「優先輔導合法化」之處理模式,雖是配合國家砂石供應政策及產業管理需求,也對外表示近年已強化巡查、列管及科技監測等管理措施,使列管案件數逐步下降。然而,截至114年6月底止,列管案件仍高達92家,占用面積達116萬餘平方公尺,規模龐鉅。

兩人指出,其中仍有25家業者尚未提起排除侵害民事訴訟,另有6家列管逾20年迄未有效排除,部分案件更因延宕處理而罹於刑事追訴時效。顯示該署對於砂石場違規占用行為,長期欠缺積極有效之遏止及究責作為,未能充分落實國有財產管理責任。

監委進一步表示,國產署雖曾於110年間研議,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或於刑事程序主張沒收犯罪所得等措施,但尚無針對砂石場占用案件實際請求損害賠償或成功沒收犯罪所得之案例,對重大違規占用的嚇阻效果有限。國產署反而多循輔導合法化途徑處理,容易使違規業者產生「先占用、後合法化」之預期心理。

2026/06/13 13:2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3001858-260407